[诉讼]新锦动力(300157):全资子公司仲裁事项进展暨公司累计诉讼、仲裁及进展情况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6-021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仲裁事项进展 暨公司累计诉讼、仲裁及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赛浦”)近日收到海外受理法院送达的关于新赛浦与SealandEngineeringandWellServicesAsia-Kish(中文名称:亚洲基什海路油田服务公司,以下简称“亚基公司”)合同纠纷的《最终仲裁裁决》《补充仲裁裁决》,法院裁决亚基公司向新赛浦支付本金565.10万欧元、债务延迟支付赔偿金以及因仲裁庭费用、律师费用所产生的损害赔偿;同时,新赛浦也应向亚基公司支付部分律师费损失。 本项仲裁裁决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2、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一、仲裁的基本情况 1、仲裁当事人 申请人: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SealandEngineeringandWellServicesAsia-Kish 2、案件基本情况 2024年7月,新赛浦就与亚基公司的合同纠纷事宜向海外受理法院提起仲裁,请求亚基公司支付尚未偿付的款项约565.17万欧元,关于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仲裁事项及公司诉讼进展暨累计诉讼、仲裁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2026年6月,新赛浦收到海外受理法院送达的《最终仲裁裁决》《补充仲裁裁决》,法院裁决如下: 1、关于索赔,被申请人(亚基公司)须向索赔人(新赛浦)支付565.10万欧元; 2、关于债务延迟支付赔偿金,被申请人(亚基公司)须向索赔人(新赛浦)支付5,651,010欧元自2019年2月28日起至仲裁裁决执行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计算延迟支付赔偿金; 3、被申请人(亚基公司)向索赔人(新赛浦)支付因仲裁庭费用及律师费用产生的损害赔偿;同时,索赔人也应向被申请人支付部分律师费损失。 三、前期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展 有关公司前期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详见附件一。 四、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发生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发生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及人民币243.4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7%。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二。 五、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加强应收账款回收等工作,确保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对公司经营业绩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业务相关方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七、备查文件 1、《FinalArbitrationAward》; 2、《SUPPLEMENTALARBITRATIONAWARD》。 特此公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附件一:前期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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