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制药(000756):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
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6-32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制药”或“本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LXH-2103注射液(以下简称“本品”)《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LXH-2103注射液 剂型:注射液 规格:1ml:50mg 药品分类:处方药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1类 申请人: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药品注册(临床试验) 受理号:CXHL2600424 通知书编号:2026LP01818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4月9日受理的LXH-2103注射液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开展术后中至重度疼痛的临床试验。 二、其他相关信息 2025年11月,新华制药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提交本品的临床试验沟通交流会议申请,2026年3月CDE对提交的沟通交流问题进行了反馈,2026年3月公司提交了本品的临床试验申请并于4月获受理,2026年6月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审评结论为同意开展临床试验。 LXH-2103注射液是新华制药研发的针对术后中至重度疼痛的1类创新药,是一种新型镇痛药,旨在解决传统阿片类药物(如氢可酮、可待因、曲马多)因CYP2D6基因多态性导致的个体间疗效和安全性差异问题。研究显示,LXH-2103具有偏向性μ阿片受体(MOR)激动剂的特性,这使其在规避CYP2D6基因多态性影响的同时,具备显著的镇痛潜力和安全性优势。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批件要求开展临床试验,并于临床试验结束后向国家药监局递交临床试验报告及相关文件,申报生产注册批件。 医药产品的研发,包括临床试验、注册申报、产业化生产等,周期较长,环节较多,存在技术、审核等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未来产品的竞争形势也会发生变化。公司将密切关注药品注册申请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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