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东方碳素(920175):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时间:2026年06月22日 19:27:24 中财网
原标题:东方碳素: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920175 证券简称:东方碳素 公告编号:2026-033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6年 6月 17日,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宝丰县欣鑫碳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鑫碳素”)因经营发展需要,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以下简称“中原银行平顶山分行”)签订了 800万元的授信额度协议(合同编号:中原银(平顶山)流贷字 2026第10334838号),该 800万元授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与中原银行平顶山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中原银(平顶山)最保字 2025第10363583-1号)。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6年 4月 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2026年 5月 22日,该议案已通过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宝丰县欣鑫碳素材料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注册地址:宝丰县张八桥镇峦庄村
注册资本:15,000,000.00元
实缴资本:15,000,000.00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国政
主营业务:石墨制品加工销售。

成立日期:2003年 11月 21日
2.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5年 12月 31日资产总额:52,535,372.08元
2025年 12月 31日流动负债总额:29,763,564.11元
2025年 12月 31日净资产:22,771,807.97元
2025年 12月 31日资产负债率:56.65%
2025年 12月 31日营业收入:42,971,686.58元
2025年 12月 31日利润总额:-3,158,803.46元
2025年 12月 31日净利润:-3,391,546.82元
审计情况: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6年 6月 17日,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宝丰县欣鑫碳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鑫碳素”)因经营发展需要,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以下简称“中原银行平顶山分行”)签订了 800万元的授信额度协议(合同编号:中原银(平顶山)流贷字 2026第10334838号),该 800万元授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与中原银行平顶山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中原银(平顶山)最保字 2025第10363583-1号)。

上述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风险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欣鑫碳素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有助于欣鑫碳素经营发展,同时公司对其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其经营状况稳定、具有良好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整体可控。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开源证券认为: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和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要求。本次提供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内容。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项目数量/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对控股子公 司担保)2,8004.23%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 保余额00%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

七、备查文件
(一)《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三)《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四)《公司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平顶山分行签署的贷款合同》
(五)《公司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平顶山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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