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关 村(000931):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时间:2026年06月22日 19:31:28 中财网
原标题:中 关 村: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6-045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6月22日上午1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为多多药业向哈尔滨银行申请2,5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和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合理安排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担保事宜,有效管理对外担保额度,结合公司及子公司资金需求和融资安排,同意取消前期审批且未实际实施的2,500万元担保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取消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向中国银行合计申请2,9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9 0 0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为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北京久久泰和中医医院有限公司、控股下属公司北京中实通达商砼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实通达)、全资下属公司北京普润德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北京沃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被担保方)拟分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申请融资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融资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融资授信主体融资授信额度
1北京久久泰和中医医院有限公司1,000
2北京中实通达商砼运输有限公司700
3北京普润德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700
4北京沃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500
合计2,900 
为保障融资授信的顺利申请,由公司为上述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以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6号院9号楼三层301、302、303、310、311号商业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

经北京首佳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抵押资产进行评估并分别出具编号为北京首佳(2026)估字第FC20260102282、FC20260102311、FC20260102312、FC20260102313、FC20260102314号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上述资产于价值时点2025年12月16日的抵押价值总价合计为5,575万元人民币。

中实通达已出具书面《反担保书》。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等特殊事项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部分被担保方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四项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和北京华素为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向沧州银行申请6,0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的分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向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新区支行(以下简称:沧州银行)申请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授信,期限为3年,公司和北京华素共同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以其位于河北省沧州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的房屋建(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上述贷款授信已到期,经与沧州银行协商,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拟向该行申请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期限不超过3年,仍由公司和北京华素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以其位于河北省沧州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的房屋建(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经深圳市华睿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抵押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编号为深华睿资评字【2026】-第003号的《资产评估报告》:上述资产于评估基准日2026年5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10,856.58万元人民币。

北京华素和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已出具书面《反担保书》。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等特殊事项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被担保方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一)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8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3日
(五)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1号会议室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取消公司为多多药业向哈尔滨银行申请2,5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和反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向中国银行合计申请2,9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和北京华素为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向沧州银行申请6,0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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