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600839):四川长虹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6年06月22日 19:52:12 中财网

原标题:四川长虹:四川长虹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年6月29日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程
2025
二、公司 年年度股东会须知
三、《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四、《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2025
五、《公司董事 年度报酬情况》
六、《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2025
八、《公司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九、《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十、《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十一、《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十二、《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新增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十三、《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十四、《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文件之一
2025
公司 年年度股东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13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9:15-15:00
当日的 。

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法律见证机构和见证律师,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四、听取并审议议案
五、股东逐项审议并填写表决票,股东及代理人若需质询需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后进行发言
六、由律师、两名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七、宣布现场会议休会,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八、宣读股东会表决结果等
九、宣布会议结束
文件之二
2025
公司 年年度股东会须知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股东会如下须知:
一、会议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有关会务事宜。

二、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并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
链接: )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
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公司聘请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董事会邀请列席的人员及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违反本会议须知、干扰会议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及拍照,亦不得将本次会议相关录像、录音及图片发布于公开媒体。

文件之三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5年度,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现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汇报如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统称为本集团):
一、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5年,地缘政治驱动下全球经济处于“弱复苏、高风险”的关键阶段,外部制造业收缩与供应链重构形成双重挤压,内部通缩压力与消费乏力构成核心挑战,经济恢复韧性不足。国家以旧换新政策对本集团核心产业有短期拉升作用,相应业务板块规模有所回升。但国内市场“供强需弱”矛盾突出,消费内生动力仍然不足,政策效应的可持续有待观察。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本集团以“风险应对抓机遇、强基固本提质效、整合创新谋发展”为年度经营方针,坚持以用户为中心,持续强化科技创新,深化AI对产品赋能,不断提升经营质效,企业总体保持稳健发展态势。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约1,088.16亿元,同比增长约4.9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9.89亿元,同比增长约40.56%。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设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占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ESG管理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其工作实施细则履行职责,为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做出应有的贡献。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1月 23日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 估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年2月 20日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投资新设香港子公司的议案》; 2.《关于长虹置业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3.《关于对长虹置业、成都置业及锦成置业实施逐级增资的议 案》; 4.《关于加西贝拉投资建设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2025年3月 17日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投资建设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投资新设子公司并参与竞拍土地使用 权的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年3月 24日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向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 案》。
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2025年4月 17日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投资新设墨西哥子公司的议案》; 2.《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公司申报注册普通中票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年4月 25日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 6.《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8.《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9《.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0.《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2024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12.《关于公司2024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 的编制方法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 的议案》; 15.《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议 案》; 16.《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7.《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18.《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 19.《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授信额度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20.《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办理基于保值的金融产品业务的议案》; 21.《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 的议案》; 22.《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投资建设洗衣机项目的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2025年4月 30日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向下属部分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2025年5月 8日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美菱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华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转让所持长虹器件股权事项的议 案》。

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2025年5月 23日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投资实施库区厂房改建项目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投资建设空调项目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转让资产的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2025年6月 5日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新增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5.《关于公司报废部分资产的议案》; 6.《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2025年6月 18日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投资建设智慧家电产业园项目的议 案》。
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2025年7月 10日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向色达县捐赠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2025年7月 31日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2.《关于核销公司坏账的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2025年8月 20日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定点帮扶地区进行捐赠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2025年8月 27日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 债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议 案》。
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2025年9月 11日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实施逐级增资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投资设立新加坡子公司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提供担保的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2025年9月 22日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私有化事项的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2025年10 月24日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1-9月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2025年10 月31日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2025年11 月28日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实施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议 案》; 2.《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四十次会议2025年12 月8日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预计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2.《关于公司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四十一次会议2025年12 月19日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整改管理制度>的议案》; 2.《关于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延长经营期限的议案》; 3.《关于核销公司坏账的议案》; 4.《关于推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补选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四十二次会议2025年12 月29日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 估报告的议案》; 2.《关于制定并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3《.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绩效年薪及业绩激励事宜的 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提议召开三次股东会,分别为一次年度股东会、两次临时股东会,均采用了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广大投资者参加股东会表决提供便利,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和监督权。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议案名称
12024 年年 度股东会2025年6月 26日1.《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3.《2024年度公司董事报酬情况》; 4.《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 债的议案》; 9.《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1.《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12.《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新增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 案》; 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15.《关于公司申请注册普通中票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本报告期临时股东会情况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议案名称
1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 东会2025年9月 29日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的议案》。
2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2025年 12 月24日1.《关于公司预计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2.《关于公司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东会  
(三)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是否独 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亲自出 席次数以通讯方 式参加次 数委托出 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 加会议出席股东 会的次数
柳江232321002
衡国钰232321003
杨金232321002
侯宗太(离任)232321003
段恩传(离任)232321003
何龙(离任)232321003
曲庆232321003
王新232321003
颜锦江232321003
注: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新任非独立董事张晓龙先生、非独立董事邵敏先生、职工董事王平松先生在报告期后上任,报告期内不存在履职记录。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

2025年,公司全体董事均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积极参与重大事项审议,确保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审慎和高效。

(四)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ESG管理委员会。2025年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及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 情况
2025年3 月25日审议《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关于四川长虹2024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进度及 关键、重要事项处理方 法的议案》。同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 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的进度及关键、重 要事项的处理方法。在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进驻公 司审计后,为做 好公司2024年 度财务会计报 表审计工作、督 促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在商定 的时间内出具 相关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分别 于2025年2月20 日和2025年4月 2日向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发出 了2次审计督促 函,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年审注 册会计师对沟 通内容均进行 了回复。
2025年4 月24日1.审议《公司2024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 2.审议《公司2024年度 内部审计工作汇总报 告》; 3.审议《公司2024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 5.审议《公司2024年年 度报告(全文及摘要)》。1.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汇总报 告反映了公司审计部在保持客观、独立 的前提下认真履行了工作职责,加强了 公司内控建设,防范了经营风险,促进 了公司合规经营、完善治理和实现经营 目标。 3.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会议同意将《关于公司2024年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 7.审议《公司2025年第 一季度报告》。5.同意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6.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7.同意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8 月27日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 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要)>的议案》。同意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10 月24日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 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2025年10 月31日审议《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关于四川长虹2025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及 关键审计事项安排》。同意公司财务管理部会同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共同制定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长虹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计划及关键审计事项安排》。
2025年11 月27日1.审议《关于〈2024年公 司重大事项检查报告〉 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5年上 半年公司重大事项检查 报告〉的议案》。审计部出具的重大事项检查报告真实 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和2025年上半年 重大事项的发生情况,公司提供担保、 关联交易、衍生品交易、提供财务资助、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 项,公司大额资金往来及公司与董监 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资金往来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 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开展, 未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不 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
2、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 情况
2025年12 月19日审议《关于公司第十二 届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资格审查的议 案》。经审查,本次拟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 情况
2025年4 月25日审议《2024年度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情况》。认同2024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报酬情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12 月29日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2024年绩效年薪 及业绩激励事宜的议 案》。同意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绩效 年薪及激励的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董事需对该议 案回避表决。
4、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 情况
2025年5 月23日审议《关于开展远期外 汇交易业务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自有业务的外汇风险管 理策略及《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开展基于套 期保值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报告期内ESG管理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 情况
2025年4 月25日审议《公司2024年度可 持续发展(ESG)报告》。认可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 (ESG)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9 月22日1.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度ESG工作总结及优 化建议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2024年度ESG 表现评价及表扬的议 案》。1.认可公司2024年度ESG工作总结及优 化建议。 2.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ESG 表现评价内容及表扬方案。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制度,5
独立、审慎地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次,对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独立董事通过现场调研、与管理层沟通、出席相关会议、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在董事会决策中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重要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已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其具体履职情况详见述职报告。

(六)信息披露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4
等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定期报告 份(不含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临时公告105份,其他报告及文件46份,有效执行和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责任机制,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年10月,公司荣获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A
工作 级评价。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持续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持与投资者的交流渠道畅256 e 253 100%
通,接听投资者热线 次,回复上证 互动 条,问题回复率 ;接受机构投资者调研5次、参加投资者路演活动19场次、举办业绩说明会3场,切实维护了投资者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及时、准确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经营业绩与战略进展,积极回应市场关切,有效提升了资本市场对公司价值逻辑与发展前景的认知度。

(八)董事薪酬情况
2025年,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和工作内容,按照公司相关薪酬规定与绩效考核管理规定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的津贴根据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津贴标准予以支付,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确定为每人每年12.65万元人民币(含税)。

2025
各董事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

(九)总体评价
2025年,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积极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深入讨论,各抒己见,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作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2026年董事会主要工作计划
2026
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立足治理优化与价值创造,围绕合规运作、科学决策、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等,推进以下重点工作:(一)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对标最新监管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优化决策流程、提升治理的规范性与有效性。强化信息传导机制,及时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传递监管部门的监管动态与精神,保障公司规范高效运作。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严控合规风险,提高管理效率与经营质量,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与风险防控能力,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强化董事会履职效能,提升科学决策水平
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高效组织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强化会前沟通,对会议议案的战略性、有效性进行会前论证,提升会议决策效率,确保股东会及董事会各项决议有效落地。同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重大事项中的监督作用和专业优势,促进科学决策,增强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聚焦财务监督与内部控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薪酬考核体系建设、公司战略规划及ESG管理等关键领域,提升专业决策与监督效能,为董事会提供有力支撑。持续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监管培训,提升对新规的理解与应用能力。

(三)坚持合规信息披露,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积极向市场传递公司经营动向与发展价值,维护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四)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良好市场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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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上证 互动、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及现场调研交流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常态化沟通,增进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坚定投资者信心,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积极推动市值管理措施落地见效,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和舆情变化,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以上报告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请予以审议。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6 29
年 月 日
文件之四(一)
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曲庆)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5年,作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本人简介
本人曲庆,男,1969年10月生,中共党员。清华大学管理信息系统专业本科毕业,清华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硕士,清华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与组织行为专业博士。曾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助理,清华大学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董事 姓名本年应参加董 事会次数以现场/通讯方 式参加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 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参加会议
曲庆23232300
作为独立董事,对需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和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做到了预先审阅、认真审核,并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从个人专业角度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方保持密切、充分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2025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对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现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ESG管理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了应出席的全部会议,共计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11次,其中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ESG管理委员会会议2次,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况。

本人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相关重大事项时,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领导力与组织管理专业领域的特长,认真履行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和依据,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5
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认真审议各项关联交易议案,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并认真听取了现场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更好地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
2025年,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通过现场出席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出席股东会、实地走访子公司、现场出席业绩说明会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就公司发展规划、生产经营管理、内控建设等多方面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交换意见。同时,本人通过视频会议或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开展交流与沟通。

2025年4月,本人现场听取了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置业有限公司的汇报,深入了解了公司房地产业务整体情况,重点关注了经营状况、主要项目推进情况及未来规划等方面。

2025年6月,本人听取了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的汇报,包括其经营管理、基金运作及投资策略等情况,重点关注了投资策略和公司主营业务的联动情况、基金具体投向及各领域的投资占比、基金投资的内控机制与决策机制等。

2025年7月,本人会同公司下属上市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美菱)、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赴长虹美菱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长虹模塑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现场调研,通过听取管理层汇报、走访产线及展厅、沟通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了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从经营业绩、生产制造流程、数字化发展进程、产品前沿技术、市场拓展策略等方面多视角掌握了子公司运营细节。

2025 8
年 月,本人听取了公司模拟核算单元长虹智慧显示(中国)公司对国内电视业务构成及品牌营销等情况的汇报,深入了解了整体业务现状,并围绕电视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开展细致探讨,提出了相关优化建议。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本人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勤勉地向本人汇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保障了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各重大事项均准备了充分的材料并及时向本人提供,对于本人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公司均及时作出反馈,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为本人的履职工作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在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本人积极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对审计计划安排、审计进程、审计重点事项、审计结果等进行审议,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在审议董事会相关议案时,审慎地站在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立场对议案进行表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提高治理水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关于公司向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预计与广州欢网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等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公司2025年度开展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情况,是正常的、合理的,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程序,关联董事在2025
董事会会议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 年度,公司无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
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5 2024
年度,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前述报告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对前述报告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本人对《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前置审议,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均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补选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向股东会推荐补选张晓龙先生、邵敏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前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人对本次补选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提名及选举程序合法有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 4 25 2024
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相关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

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年绩效年薪及业绩激励事宜的议案》,相关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

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均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照股东会决议发放,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依据业绩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发放,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学习了本年度内修订及公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坚持认真审核,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经验,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促进公司稳健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持续加强自身学习,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与公司股东、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报告,现提请股东会听取。

独立董事:曲庆
2026年6月29日
文件之四(二)
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王新)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5年,作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本人简介
本人王新,男,1983年2月生,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财务管理博士、注册会计师。入选财政部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学术类)、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四川省高端会计人才,担任中国会计学会对外学术交流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欧洲会计学会会员、亚洲金融学会会员。曾任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南财经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执行院长,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
董事 姓名本年应参加董 事会次数以现场/通讯方 式参加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 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参加会议
王新23232300
作为独立董事,对需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和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做到了预先审阅、认真审核,并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从个人专业角度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方保持密切、充分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2025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对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现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ESG管理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了应出席的全部会议,共计参加公司董事会11 6 1
专门委员会会议 次,其中审计委员会会议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ESG管理委员会会议2次,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况。

本人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相关重大事项时,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会计及财务管理专业领域的特长,认真履行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和依据,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5
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认真审议各项关联交易议案,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并认真听取了现场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更好地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
2025年,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通过现场出席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出席股东会、实地走访子公司、出席业绩说明会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就公司发展规划、生产经营管理、内控建设等多方面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交换意见。同时,本人通过视频会议或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开展交流与沟通。

2025年4月,本人现场听取了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置业有限公司的汇报,深入了解了公司房地产业务整体情况,重点关注了经营状况、主要项目推进情况及未来规划等方面。

2025年6月,本人听取了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的汇报,包括其经营管理、基金运作及投资策略等情况,重点关注了投资基金与公司主营业务契合情况、基金退出机制及项目退出情况、基金投资的内控机制与决策机制、投资团队的专业背景等。

2025年7月,本人会同公司下属上市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美菱)、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赴长虹美菱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长虹模塑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现场调研,通过听取管理层汇报、走访产线及展厅、沟通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了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从治理架构及管理层构成、经营业绩及未来经营形式、生产制造流程、产品前沿技术、市场拓展策略等方面多视角掌握了子公司运营细节。

2025年8月,本人听取了公司模拟核算单元长虹智慧显示(中国)公司对国内电视业务构成及品牌营销等情况的汇报,深入了解了整体业务现状,并围绕电视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开展细致探讨,提出了相关优化建议。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本人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勤勉地向本人汇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保障了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各重大事项均准备了充分的材料并及时向本人提供,对于本人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公司均及时作出反馈,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为本人的履职工作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充分发挥本人作为会计及财务专业人士的优势,对公司提出针对性意见及建议。在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本人积极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主席的责任和义务,对审计计划安排、审计进程、审计重点事项、审计结果等进行审议,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同时,本人代表审计委员会向会计师事务所发出了2次审计督促函,督促其高质高效地完成年度报告审计工作。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在审议董事会相关议案时,审慎地站在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立场对议案进行表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提高治理水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关于公司向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预计与广州欢网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等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2025
公司 年度开展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情况,是正常的、合理的,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程序,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2025年度,公司无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2025 2025 2025
《 年年度报告》《 年第一季度报告》《 年半年度报告》《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5 2024
年度,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前述报告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对前述报告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本人对《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前置审议,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均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补选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向股东会推荐补选张晓龙先生、邵敏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前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1
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人对本次补选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提名及选举程序合法有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相关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

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年绩效年薪及业绩激励事宜的议案》,相关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

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均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照股东会决议发放,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依据业绩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发放,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学习了本年度内修订及公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坚持认真审核,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经验,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促进公司稳健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持续加强自身学习,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与公司股东、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报告,现提请股东会听取。

独立董事:王新
2026年6月29日
文件之四(三)
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颜锦江)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5年,作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本人简介
本人颜锦江,男,1973年11月生,中共党员。四川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四川省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曾任甘肃省陇南市文县县委副书记(挂职)、英属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副教授、南洋理工大学彩虹访问学者、四川大学科技产业集团总经理兼国家大学科技园总经理、四川川大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四川大学商学院教授、资产管理处处长,四川省新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四川义结川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四川大川合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市技术经理人协会理事长,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研究会副理事长,四川省数量经济学会副理事长,四川大学锦江学院董事,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
董事 姓名本年应参加董 事会次数以现场/通讯方 式参加次数亲自出 席次数委托出 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参加会议
颜锦江23232300
作为独立董事,对需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和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做到了预先审阅、认真审核,并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从个人专业角度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方保持密切、充分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2025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对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现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了应出席的全部会议,共计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8次,其中6 1 1
审计委员会会议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次,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况。

本人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相关重大事项时,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企业管理、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专业领域的特长,认真履行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和依据,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5
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认真审议各项关联交易议案,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并认真听取了现场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更好地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
2025年,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通过现场出席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出席股东会、实地走访子公司、出席业绩说明会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就公司发展规划、生产经营管理、内控建设等多方面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交换意见。同时,本人通过视频会议或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开展交流与沟通。

2025年4月,本人听取了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置业有限公司的汇报,深入了解了公司房地产业务整体情况,重点关注了经营状况、主要项目推进情况及未来规划等方面。

2025年6月,本人听取了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的汇报,包括其经营管理、基金运作及投资策略等情况,重点关注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运作情况、基金投资的内控机制与决策机制等,并结合自身实践经验提出建设性意见。

2025 7
年 月,本人会同公司下属上市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美菱)、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赴长虹美菱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长虹模塑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现场调研,通过听取管理层汇报、走访产线及展厅、沟通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了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从经营业绩、产品创新及使用体验、生产制造流程、商业模式创新、市场拓展策略等方面多视角掌握了子公司运营细节。

2025 8
年 月,本人听取了公司模拟核算单元长虹智慧显示(中国)公司对国内电视业务构成及品牌营销等情况的汇报,深入了解了整体业务现状,重点关注了营销策略、营销和研发之间的协同机制等,并围绕电视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开展细致探讨。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本人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勤勉地向本人汇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保障了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各重大事项均准备了充分的材料并及时向本人提供,对于本人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公司均及时作出反馈,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为本人的履职工作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在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本人积极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对审计计划安排、审计进程、审计重点事项、审计结果等进行审议,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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