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杭可科技(68800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专项说明
原标题:杭可科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专项说明 目 录 一、关于经营业绩……………………………………………………第1—8页二、关于境外收入…………………………………………………第8—21页三、关于存货………………………………………………………第21—26页四、关于应收账款…………………………………………………第26—34页五、关于合同负债…………………………………………………第34—44页六、关于其他应收款………………………………………………第44—50页问询函专项说明 天健函〔2026〕690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科技公司或公司)转来的《关于对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报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6】025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问询函中需要我们说明的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说明如下。 一、关于经营业绩。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97亿元,同比增长0.52%,归母净利润3.68亿元,同比增长12.88%。分季度来看,四季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6.80亿元、12.90亿元、7.51亿元、2.76亿元,存在一定波动;实现归母净利润1.16亿元、1.72亿元、0.98亿元、-0.17亿元。 请公司:(1)……;(2)结合产品结构变化、定价策略调整、原材料成本变动、海外业务开展等情况,说明在营业收入同比持平的情况下净利润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该增长趋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3)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情况,列示近三年各季度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金额及占比,说明2025年第二季度营业收入占比43.04%、第四季度占比9.21%的原因,是否匹配公司业务模式、合同签订及执行周期、客户验收流程及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行业惯例。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2)至(3)发表意见,并说明针对公司收入确认所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结论。(问询函第1条第2点、第3点) 回复: (一)结合产品结构变化、定价策略调整、原材料成本变动、海外业务开展等情况,说明在营业收入同比持平的情况下净利润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该增长趋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1.公司2024、2025年分产品收入、成本及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公司定价策略调整情况 公司根据不同设备产品特点及市场竞争情况综合定价,具体而言:首先通过与客户充分沟通,评估客户生产线对产品技术参数要求、工艺材料和模块配置需求,将现有产品型号与客户需求匹配,协调方案满足客户的定制化要求并验证设备运行可行性;然后根据客户行业地位、经营规模、商业信用、过往业务合作情况等方面 进行资质评审打分;最终结合采购量、产品配置商谈和确定采购价格,签订销售合 同。 由于下游客户需求变动,锂电设备行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竞争激烈,公司为 顺应行业竞争格局,进一步巩固与长期合作核心客户的合作粘性,同时快速拓展新 客户、扩大市场覆盖范围,面对市场压力,公司降低了部分订单的合同价格,从而 导致毛利有所下降,定价策略调整符合行业竞争态势,具备合理性。 3.原材料成本变动方面 公司产品大量使用电缆、母线、PCB覆铜板、导电铜件等铜基物料,因此铜价波 动影响公司各项原材料成本,2024-2025年销售的产品主要为2023-2025年生产,下 图列示2023-2025年电解铜价格走势。由上图可见,2023-2025年,电解铜价格呈现平稳波动的趋势,除2025年末有大幅增长外,基本维持在稳定状态。近三年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较为平稳,但公司向客户交付的产品主要为非标产品,与客户在首台套设备技术研发和工艺设计上有频繁沟通交流及方案变动,同时在工艺验证及安装调试等环节耗时较长,投入人力及材料成本较高,在合同金额保持稳定的情况下,对毛利率产生负面影响。 4.海外业务开展方面 公司2023-2025年以及2026年1-5月境外业务新签订单金额28.11亿元、27.54亿元、16.81亿元、9.15亿元,2023-2025年已交付的境外项目收入及成本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5.其他因素影响 2025年公司营收同比仅小幅增长0.52%、净利润同比提升12.88%,主要系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大幅减少,2024年公司由于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增加及账龄迁徙等原因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增加,全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26亿元;2025年因国内客户回款情况较好,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减少,相应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减少,全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0.13亿元。 综上所述,受国内行业竞争加剧,公司2025年综合毛利有所下降,但由于境外业务占比提高、高毛利配件业务增长,以及国内客户回款改善导致当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减少,实现了营业收入同比持平的情况下净利润增长,该盈利变动逻辑贴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具备充分合理性,同时依托公司在手海外订单储备、持续优化的产品及客户结构,业绩增长趋势具备可持续性。 (二)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情况,列示近三年各季度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金额及占比,说明2025年第二季度营业收入占比43.04%、第四季度占比9.21%的原因,是否匹配公司业务模式、合同签订及执行周期、客户验收流程及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1.公司近三年各季度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结合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季度营业收入、利润占比数据,公司营业收入与利润呈现一定的季度分化,2025年二季度收入占比43.05%、四季度仅9.20%,主要系受上述大额项目收入确认的影响,该分布特征与公司自身业务模式、项目周期、收入确认政策高度匹配,同时符合锂电非标设备行业整体惯例。 从公司近三年数据来看,营业收入均集中在第二、三季度,四季度收入持续偏低:2023年二、三季度收入合计占比59.98%,四季度15.85%;2024年二、三季度收入合计占比59.95%,四季度降至10.40%;2025年二、三季度收入合计占比进一步提升至68.11%,四季度回落至9.20%。归母净利润走势与营收基本同步,二季度为全年盈利高点,四季度出现亏损或微利的情形,季度波动特征显著。 上述收入季节波动主要系受公司业务属性与收入确认规则影响。公司主营锂电后段定制化成分容设备,无论FOB、DDP何种贸易模式,均以客户现场安装调试、最终验收作为收入确认时点。行业普遍存在项目周期规律:年初集中签订合同、排产生产;上半年设备陆续发运,二季度迎来海外及国内厂区集中安装、调试与验收高峰,因此二季度收入、利润大幅放量,受前述客户1项目确认收入影响,进一步拉高2025年第二季度收入占全年收入比例。因公司海外收入占比较高,四季度受海外客户节假日、厂区停工影响,验收工作暂缓,最终导致四季度营收规模偏小、利润较其他季度有所回落。 锂电非标设备项目受客户产线规划、现场施工、验收流程影响,季度营收利润不均衡是行业普遍现象。对标同行业可比公司,利元亨、赢合科技同样呈现二季度营收占比偏高的特征,季度波动明显;先导智能因产品结构较为多元,覆盖锂电池智能装备、智能物流系统、光伏智能装备等,各产品形成互补,营业收入季度分布相对均衡,但也存在阶段性季节波动。综上,公司季度数据分布匹配自身合同执行、客户验收流程与收入确认政策,符合行业惯例,不存在异常情形。 (三)核查程序及结论 1.核查程序 (1)了解与公司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了解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相关交易合同条款,检查收入的确认条件、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结合产品类型对收入以及毛利情况进行分析,判断本期收入金额是否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并查明波动原因; (4)以选取特定项目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发货通知单、出口报关单及客户验收单等支持性文件;(5)向主要客户实施函证程序,询证本期发生的销售金额、往来款项的余额以及合同验收时点,确认业务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 (6)访谈部分主要客户,询问其向杭可科技公司采购的设备验收、运行情况;(7)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实施截止性测试,检查其销售合同条款,核对产成品从发出到客户验收相关时间节点,结合验收报告及验收款收款时间等判断收入是否计入正确的会计期间; (8)分析前后期各季度收入分布数据、客户结构占比以及合同执行周期,核查第二季度收入占比较高的合理性;选取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数据,对比收入季节性特征差异及原因; (9)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客户类型及其采购预算特点、合同执行周期与验收周期情况,确认季节性特征驱动因素; (10)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在营业收入同比持平的情况下净利润增长,主要系境外收入规模增长以及其他因素共同作用,具有合理性。 (2)公司收入呈现季节性特征,主要受客户试生产及验收进度影响,与公司业务模式、合同签订及执行周期、客户验收流程及收入确认政策相匹配。 二、关于境外收入。年报显示,2023年至2025年,公司实现境外收入7.68亿元、9.55亿元、16.51亿元,同比增长19.54%、32.04%、55.09%;毛利率为50.50%、37.62%、31.56%,同期境内毛利率为33.56%、27.52%、22.65%。2025年公司境外收入首次超过了境内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55.09%。 请公司:(1)结合业务模式、主要产品类型、定价策略、销售渠道、核心客户群体等,说明境外收入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境外收入变动趋势一致;(2)结合FOB等不同销售模式,说明公司境外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时点及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与公司往年相比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若有,请说明差异或变化的原因及对当期收入确认的影响;(3)列示2025年前十大境外客户的名称、所属国家或地区、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和占比、期末应收款项余额和占比、期后收款情况、合作年限、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为本期新增等;(4)结合产品定价、成本结构、销售费用率、关税及物流成本等因素,说明近三年境外业务毛利率出现较大波动的原因,并说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境外收入的审计程序及其充分性、有效性,包括但不限于境外客户的函证与走访具体情况(包括函证比例、回函比例,走访形式、走访对象等)、与出口退税、外管局收汇数据、中信保数据等第三方数据的验证及匹配情况等。(问询函第2条) 回复: (一)结合业务模式、主要产品类型、定价策略、销售渠道、核心客户群体等,说明境外收入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境外收入变动趋势一致 1.公司业务模式情况 公司业务模式近三年未发生明显变化,均为直销的业务模式,主要通过商业谈判和招投标方式获取订单。公司的业务流程主要包括:合同签订后,公司根据合同的要求进行开发设计、采购原材料并生产产品,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产品生产完毕,并发送至客户处并安排人员进行安装、调试并保障产品试运行,试运行期满客户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公司确认收入。 2.外销主要产品类型情况 公司2023-2025年度境外销售分产品类型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公司定价策略调整情况 公司根据不同设备产品特点及市场竞争情况综合定价。具体而言:首先,通过与客户充分沟通,评估客户生产线对产品技术参数要求、工艺材料和模块配置需求,将现有产品型号与客户需求匹配,协调方案满足客户的定制化要求并验证设备运行可行性;然后根据客户行业地位、经营规模、商业信用、过往业务合作情况等方面进行资质评审打分;最终结合采购量、产品配置商谈和确定采购价格,签订销售合同。 由于下游客户需求变动,锂电设备行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竞争激烈,公司为顺应行业竞争格局,进一步巩固与长期合作核心客户的合作粘性,同时快速拓展新客户、扩大市场覆盖范围,面对市场压力,公司降低了部分订单的合同价格,从而导致毛利有所下降,定价策略调整符合行业竞争态势,具备合理性。 4.销售渠道、核心客户群体 公司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一般直接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核心客户群体主要为国内外头部锂电池生产企业,受境内企业海外建厂趋势影响,公司境外销售的客户结构有所变化,按客户实际控制方的属地情况汇总,对比2023-2025年度境外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2023-2025年度境外客户海外工厂销售收入逐年增长,但营业收入占比由2023年度的100.00%下降至53.69%;境内客户海外工厂2025年度实现销售收入7.64亿元,同比增长340.49%,收入占比从18.17%增加至46.31%,为2025年度海外营业收入增量的核心来源。公司始终采用直销模式,直接对接各大锂电厂商,本年结构变化来源于国内动力电池出海建厂的行业大趋势。客户1、客户2、客户3等国内头部电池企业加速布局欧洲、东南亚、北美等海外生产基地,海外新建产线集中采购相关锂电生产设备,推动境内客户境外工厂收入增长。同时公司日韩等境外客户合作关系稳定,相关营业收入稳步增长。境内客户境外建厂和境外客户稳定合作共同作用下,公司境外收入同比大幅增长。 5.同行业可比公司境外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综上所述,公司境外收入同比大幅增长受业务模式、主要产品类型、定价策略、销售渠道、核心客户群体等多种因素影响,具有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境外收入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二)结合FOB等不同销售模式,说明公司境外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时点及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与公司往年相比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若有,请说明差异或变化的原因及对当期收入确认的影响公司2023-2025年外销收入按贸易条款收入汇总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该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五条关于收入确认条件的规定: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一)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二)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三)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四)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五)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列示如下: 公司外销收入确认口径一贯执行,与公司往年相比未发生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收入确认规则延续往年标准。 (三)列示2025年前十大境外客户的名称、所属国家或地区、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和占比、期末应收款项余额和占比、期后收款情况、合作年限、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为本期新增等 公司2025年前十大境外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后确认收入,故划分为境外收入 (四)结合产品定价、成本结构、销售费用率、关税及物流成本等因素,说明近三年境外业务毛利率出现较大波动的原因,并说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1.公司近三年境外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与产品结构变化,拉低整体定价水平。前期境外业务主要面向韩系、日系等海外老牌电池企业,以高附加值、定制化的化成设备为主,技术壁垒高、产品议价能力强,定价及毛利率处于高位。近三年国内动力电池企业加速出海建厂,相关订单占比大幅提升,该类项目市场竞争充分,报价更为市场化、利润空间偏低。 3.近三年外销成本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直接材料成本金额逐年增长,但占总成本比例从2023年的80.24%降至2025年的62.92%。一方面外销订单中非标锂电充放电成套设备占比持续上升,物料构成发生变化;另一方面DDP模式订单占比提升,国际海运、关税、清关等跨境相关成本并入成本核算,稀释了原材料占比。 直接人工成本金额稳步增加,占比维持在7.04%-7.71%区间,整体波动较小。随着海外项目批量落地,生产及配套人工投入同步增长,人工成本增幅与总成本增幅基本匹配,未出现异常波动。 制造费用金额从4,907.37万元增至33,195.74万元,占比由12.72%大幅升至29.38%。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海外定制化设备、产线改造订单增加,工装模具、设备调试、工艺改造成本大幅上升;二是境外项目集中交付,对应厂区调试、现场服务、物流仓储、包装防护等配套制造及履约相关费用持续增加,同时受美国加征关税影响,DDP贸易项下部分项目关税及物流费用增长,导致制造费用金额及成本占比大幅增加。 整体来看,成本结构变动是境外业务扩张、境外地区关税政策调整、客户类型切换、贸易模式调整、定制化需求上升等因素共同作用的正常结果,成本构成变化与公司境外业务实际情况相符。 4.公司近三年销售费用占境外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外销设备一般提供现场安装、调试与长期质保服务,海外项目放量必然带动相关销售费用增长。整体来看,销售费用及费率变动与公司海内外订单交付、市场拓展节奏高度匹配,属于业务扩张过程中的正常变化,不存在异常情形。 5.公司近三年关税及物流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6.同行业可比公司近三年外销毛利率情况如下:
整体来看,各家毛利率差异源于产品结构、客户群体、贸易模式不同。杭可科技毛利率变动与行业主流趋势相符,波动属于正常变化,与可比公司不存在异常偏离。 (五)核查程序及结论 1.对于境外收入,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及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了解公司与境外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了解公司的境外收入确认政策,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相关交易合同条款,检查收入的确认条件、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以选取特定项目方式检查与境外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发货通知单、出口报关单及客户验收单等支持性文件;(4)向境外收入主要客户实施函证程序,询证本期发生的销售金额、往来款项的余额以及合同验收时点,确认业务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针对未回函的情况,通过检查销售合同、订单、验收单及回款文件等凭证实施替代程序,境外收入具体函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6)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境外销售收入实施截止性测试,检查其销售合同条款,核对产成品从发出到客户验收相关时间节点,结合验收报告、生产运行记录及验收款收款时间等判断收入是否计入正确的会计期间; (7)获取出口退税、外管局收汇数据等第三方数据,核实与公司境外收入的匹配性。 1)纳税申报表中免抵退出口销售收入与境外销售收入的匹配情况如下: 2)外管局收汇数据验证及匹配情况: 3)中信保数据情况 公司采用前期预收部分款项的形式来进行境外销售业务,根据客户业务规模、地区等情况,双方协商确认预收款比例并签订合同。一般情况下,公司在产品发货前一般要求客户支付60%及以上的发货款,并在项目执行中保持与客户对接,多年来公司境外业务收款情况正常,故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未办理中信保业务。 及客户1欧洲项目的大额订单在本期确认收入影响,本期境外收入增长,同时受美国加征关税及海外运费、仓储费等物流成本上升影响,毛利率下降,本期境外收入及毛利率变动具有合理性。 (9)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了解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变化情况和变化原因,并与公司的毛利率变化趋势进行比较分析,公司毛利率变动与行业主流趋势相符,不存在异常偏离。 (10)检查与境外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2.核查结论 公司本年度境外收入增加而毛利率下降具有合理性,与实际情况相符。 三、关于存货。年报显示,2025年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33.59亿元,同比增长11.44%,跌价准备为1.52亿元,同比增长49.56%,账面价值为32.08亿元,占资产总额的29.39%。其中发出商品期末账面余额18.71亿元,同比增长12.07%,其跌价准备736.96万元,同比增长84.31%。 请公司:(1)结合营业收入变动、在手订单情况及生产经营计划,说明近两年存货规模增长与营业收入变动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2)列示近三年期末发出商品的账面价值、占总资产的比例、跌价准备金额和计提比例、期后确认收入的情况,结合在手订单情况、行业惯例等,说明发出商品账面余额及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与行业内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明显差异;(3)列示2025年期末发出商品余额前十大客户的名称、合同金额、商品类型、发货时间、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原因、预计结转成本的时间,说明相关项目是否正常推进,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4)说明是否存在大额长期在账的发出商品,如有,请说明逾期未验收的理由。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说明对存货监盘、计量准确性及跌价准备计提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和结论;对发出商品的核查方法、范围、过程、结论。 (问询函第3条) 回复: (一)结合营业收入变动、在手订单情况及生产经营计划,说明近两年存货规模增长与营业收入变动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近两年营业收入变动、在手订单情况及存货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列示近三年期末发出商品的账面价值、占总资产的比例、跌价准备金额和计提比例、期后确认收入的情况,结合在手订单情况、行业惯例等,说明发出商品账面余额及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与行业内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明显差异公司近三年期末发出商品的账面价值、占总资产的比例、跌价准备金额和计提比例、期后确认收入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公司发出商品主要核算的是已发货尚未验收的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商品,公司产品运达客户后,需先进行安装、调试和试生产,经客户最终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同时结转成本,从发货至验收的时间相对较长,一般需要9-18个月,因此发出商品占总资产比例较大。从上表可以看出,同行业公司中赢合科技发出商品占比低于其他公司,主要系其开展电子烟业务,2025年相关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24.69%,存货结构与其他公司有所差异,因此其发出商品占总资产比例较低。公司发出商品账面价值占总资产比例处于行业中间水平,符合行业惯例,具有合理性。 (三)列示2025年期末发出商品余额前十大客户的名称、合同金额、商品类型、发货时间、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原因、预计结转成本的时间,说明相关项目是否正常推进,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