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晶海(920547):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时间:2026年06月23日 17:02:34 中财网
原标题:无锡晶海: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证券代码:920547 证券简称:无锡晶海 公告编号:2026-039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一、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4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0599%,可交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

二、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是否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 或其一致行动人任职 情况本次解限 售原因本次解除 限售登记 股票数量本次解除限售 股数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尚未解除 限售的股 票数量
1无锡市晶盛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E46,5000.0599%2,377,800
合计-46,5000.0599%2,377,800   
注:解除限售原因:
A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
B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
C自愿限售解除限售
D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E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F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G其他(说明具体原因)
三、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数量(股)百分比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37,764,90048.61%
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1、高管股份34,884,00044.90%
 2、个人或基金  
 3、其他法人5,039,1006.49%
 4、限制性股票  
 5、其他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39,923,10051.39%
总股本77,688,000100.00% 

四、 其它情况
(一) 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 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情形。

(三) 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四) 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涉及股
东无锡市晶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晶盛”)。

依据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无锡晶海氨基酸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2-021)的限售期安排:“本次股票发行法定锁定期为 3年(即 36个月),自股票登
记至无锡晶盛及无锡晶耀名下之日起计算。另外,禁售期还包括无
锡晶海提交首发申请并获得核准/同意注册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以下简称“上市”)后,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要求、或为成功上市之目
的无锡晶盛及无锡晶耀自愿承诺自上市之日起不得转让/出售所持
公司股票的期限。”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2022年04月26日起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无锡晶盛在《招股说明书》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如下:“①自本企业取得发行人股票之日起 36个月内(或自发行人股票在上市之
日起12个月内,以二者中时间较晚为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②上述承诺为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
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截至目前,上述主体限售期已满。上述股东为公司员工持股管
理平台,截至目前共持有公司股份数量3,600,000股。根据《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4.3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按照《公司法》规定,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得转让,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本公
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于2025年8
月取消监事会,目前监事已离任满6个月,达到解除限售条件,故
本次申请解除离任监事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25%,离任监事(沈
洪、王丰、曹一岗)通过无锡晶盛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186,000股,解除限售数量为46,500股。


(五) 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如属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等
规定的减持预披露主体,若后续减持股份,将在减持前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五、 备查文件
1、《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
2、《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数据表》;
3、《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解除限售申请书》;
4、《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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