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科科技(68809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6月23日 17:42:27 中财网
原标题:爱科科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科科技”、“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498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26,695.4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年,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 266,954手(2,669,540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6,954,000.0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 4,772,536.7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2,181,463.27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1068号)。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新型智能装备产业化基地项目22,572.1722,094.93
2富阳智能切割设备生产线技改项目4,123.224,123.22
合计26,695.4026,218.15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60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 (2)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3)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可以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6月 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6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及有效期限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关联投资。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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