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辉开(300120):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120 证券简称:经纬辉开 公告编号:2026-65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召开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63号前海企业公馆13栋A座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发展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72人,代表股份110,079,2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6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6,749,8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71人,代表股份103,329,4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893%。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71人,代表股份52,101,8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07%。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项表决情况: 同意107,644,6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883%;反对2,346,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20%;弃权8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9,667,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272%;反对2,346,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44%;弃权8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3%。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审议通过,丁旻仲夏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项表决情况: 同意107,650,6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38%;反对2,350,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56%;弃权7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9,673,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387%;反对2,350,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21%;弃权7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1%。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审议通过,陈挚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项表决情况: 同意20,969,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165%;反对4,246,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728%;弃权10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0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969,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165%;反对4,246,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728%;弃权10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07%。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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