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科技(301366):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6年06月23日 18:32:35 中财网
原标题:一博科技: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366 证券简称:一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3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159,5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因此,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当前总股本209,536,201股剔除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159,500股后的208,376,7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20,837,670.1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的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公司总股本=20,837,670.10元÷209,536,201股=0.0994466元(折算结果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下午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前一交易日下午收盘价-0.0994466。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年5月8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及调整情况如下: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如在实施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209,536,201股,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159,500股,按规定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因此,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当前总股本209,536,201股剔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1,159,500股后的208,376,7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20,837,670.10元(含税)。

3、自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本次实施的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当前总股本209,536,201股剔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1,159,500股后的208,376,7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159,5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分红派息日期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
2、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含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的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公司总股本=20,837,670.10元÷209,536,201股=0.0994466元(折算结果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下午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前一交易日下午收盘价-0.0994466。

2、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
诺:本人本企业在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前述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计算过程如下:2022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前述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调整为
65.35-0.47=64.88元/股;
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前述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调整为:(64.88-0.23)1+0.8 =35.92 /
÷( ) 元股;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前述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调整为:35.92-0.3984522=35.52元/股;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前述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调整为:
(35.52-0.3969080)÷(1+0.3969080)=25.14元/股。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前述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调整为:
25.14-0.0994466=25.04元/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届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相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大社区深南大道9819号地铁金融科技大厦11F,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余应梓、徐焕青
咨询电话:0755-86530851
传真电话:0755-86024183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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