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方科技(688159):有方科技: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2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70%,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为“S”,个人层面解 除限售比例为100%;2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为 “C”,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本期不能解除限售的14.85万股限 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1、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85万股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方科技:关于回 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 购价格的公告》(2026-023)。 2、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的议案》,本次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 项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2023-029)。 3、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6-024)。自2026年4月30 日起45天内,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提前清偿或提供相应担保的申 报。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解除限 售比例为70%,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为“S”,个人层 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2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为 “C”,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故本期不能解除限售的14.85万股限 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涉及3人,合计拟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14.85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剩余3.15万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 购专用账户,并向其申请办理前述14.8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 手续。 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6月26日完成注销,公司董事会授 权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后续依法办理有关工商变更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 下:
本次回购注销后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 激励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继续执行。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 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 规定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安排,不存 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注销限制 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 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 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未收到激励对象就回购注销事宜 提出异议的文件。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 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回 购注销、本次归属、本次作废、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 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二)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回购注销、本次归属、本次作 废、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三)公司就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回购注销、本次归属、本次 调整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继续履 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以及就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按照《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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