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精工(300432):子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暨新建年产20万吨磷酸二氢锂一体化项目及配套10万吨热法磷酸项目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6-060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暨新建年产20万吨磷酸二氢 锂一体化项目及配套10万吨热法磷酸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暨新建年产20万吨磷酸二氢锂一体化项目及配套10万吨热法磷酸项目的议案》。 为进一步发挥各自在产业领域的专业与资源优势,实现在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的合作,共同推动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公司子公司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升华”)拟与德阳磷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磷泰集团”)、四川佰瑞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佰瑞德矿业”)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各方拟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并以目标公司为主体新建年产20万吨磷酸二氢锂一体化项目以及配套10万吨热法磷酸项目。 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40,000万元,其中江西升华拟出资16,000万元,持有目标公司40%的股权;磷泰集团拟出资20,000万元,持有目标公司50%的股权;佰瑞德矿业拟出资4,000万元,持有目标公司10%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德阳磷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83MAC3AN4T1M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住所: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汉旺镇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锂谷南路 4、法定代表人:罗久阳 5、注册资本:2,6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化肥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饲料原料销售;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固体废物治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8、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与磷泰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四川佰瑞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5669699634N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住所:成都市青羊区工业集中发展区东区广富路168号2幢 4、法定代表人:张红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地质矿产技术开发应用,矿产品销售,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8、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与佰瑞德矿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德阳磷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四川佰瑞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一)合作目的及合作原则 依托江西升华的市场需求基础及磷泰集团与佰瑞德矿业的资源与技术优势,各方拟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即:目标公司),并以目标公司为主体新建年产20万吨磷酸二氢锂一体化项目以及配套10万吨热法磷酸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具体项目规模以双方共同确认的土地及项目实施计划为准,实现终端产品的性能与成本最优化。 (二)目标公司的设立 1、自各方共同确认项目用地,书面确认地块条件达标之日30个工作日内,各方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经各方确认后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准,即“目标公司”)。目标公司的注册地址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由各方共同确定;目标公司经营范围为磷酸二氢锂、硫酸以及磷酸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配套原材料采购、仓储、技术服务及相关产业链配套业务。 以上基本信息均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2、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预计300亩,地块必须为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三类工业用地,根据属地政策及项目环评要求确定),地块权属清晰、无抵押、无查封、无权属纠纷、无租赁遗留问题,可正常完成土地出让、不动产权证办理,可顺利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安评、施工许可等全部建设审批手续。 3、目标公司20万吨磷酸二氢锂一体化项目及配套10万吨热法磷酸项目预计总投资额度30亿元,磷酸二氢锂后端碳酸锂至磷酸二氢锂段计划于2027年3月30日前建成投产,磷酸二氢锂前端锂精矿至硫酸锂段计划于2027年9月30日前建成投产并达到年产20万吨规模,且开始正常量产磷酸二氢锂产品。 4、目标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认缴)预计为人民币4亿元(大写:肆亿圆),具体金额以各方共同确认的土地及项目实施计划为准。其中磷泰集团持有目标公司50%股权,江西升华持有目标公司40%的股权,佰瑞德矿业持有目标公司10%股权,具体如下:
1、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磷泰集团有权提名2名董事,江西升华有权提名2名董事,佰瑞德矿业有权提名1名董事,董事长由磷泰集团提名的董事担任。董事会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3、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江西升华委派。 4、管理层及其他人员:目标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磷泰集团委派;设副总经理2名,由江西升华和佰瑞德矿业各委派1名;设财务负责人1名,由江西升华委派;江西升华有权委派采购、质量、生产三个部门的副经理,具体根据情况由江西升华确定;采购、质量、生产三个部门的经理由磷泰集团委派,具体根据情况由磷泰集团确定;目标公司的项目建设、技术研发由磷泰集团委派团队负责。 (四)目标公司运营 1、本协议生效后,江西升华与磷泰集团、佰瑞德矿业各方共同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目标公司内部日常经营管理由总经理全面执行。 2、目标公司计划建设20万吨磷酸二氢锂一体化项目+10万吨热法磷酸项目,技术路径为通过锂精矿经火法工艺后生成硫酸锂,再进一步经过湿法工艺直接制备磷酸二氢锂,同时配套的10万吨热法磷酸项目,提供磷酸二氢锂项目所需磷酸及蒸汽。磷泰集团根据江西升华提出的电池级磷酸二氢锂产品技术指标,制定《项目工艺与成本策划方案》。 3、目标公司生产的磷酸二氢锂产品销售给江西升华或其关联方不低于每年产量的80%,剩余20%对外销售在同等市场条件下,优先考虑江西升华。 (五)利润分配 各方一致确认,目标公司所取得的利润,各方按股比进行分配。 (六)知识产权约定 目标公司独立开发的技术、工艺及装备等知识产权归目标公司所有。目标公司技术及专利对外转让或授权使用时,需按市场化原则对外有偿转让。 (七)规费及税费处理 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规费以及各项税费,由有关义务方或者责任方按中国税法规定各自承担。 (八)保证与责任 1、江西升华或其指定方应购买目标公司生产的磷酸二氢锂产品,采购量不低于每年产量的80%。江西升华对目标公司生产磷酸二氢锂目标公司产品技术提供全程指导。 2、磷泰集团保障目标公司生产磷酸二氢锂所需全部磷酸。磷泰集团对目标公司生产磷酸二氢锂以及磷酸等目标公司产品技术提供全程指导,将自身及其关联企业的技术成果优先应用于目标公司。 3、佰瑞德矿业保障目标公司生产磷酸二氢锂所需磷矿资源,提供给磷泰集团及其关联方。 (九)声明及承诺 各方承诺:将本着最大诚意,并尽最大努力维护目标公司利益,积极履行股东的义务,认真地行使股东权利;并将结合自身优势,在本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中,积极支持目标公司发展壮大。 (十)其他约定 1、目标公司项目所需锂精矿由甲方及其关联方协调提供,若存在缺口,由各方股东共同协调解决。 2、由乙方全权负责本项目整体工程建设、施工组织、手续办理、现场统筹及投产筹备等全流程建设管理工作;甲方有权委派专业人员进场开展进度督导、工艺对标、质量核查、投资造价复核等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 (十一)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本协议任何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应向其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二)合同的生效 本协议各方签字并盖章并经各方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各方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新建年产20万吨磷酸二氢锂一体化项目以及配套10万吨热法磷酸项目,开展磷酸铁锂前驱体项目合作,旨在依托江西升华的市场需求基础,充分发挥各自在产业领域的专业与资源优势,满足公司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前驱体的需求,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磷酸铁锂产能扩张,保障本公司磷酸铁锂业务上游原材料资源供应和成本优化,夯实和提升公司在磷酸铁锂正极行业的地位,增强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的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整体利益。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可能存在因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而未能按期建设完成、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各方将通过建立和完善公司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根据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防范和应对可能发生的经营风险,达到各方合作共赢的目的。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若顺利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新能源磷酸铁锂业务的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整体发展战略。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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