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60064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6-03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3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乐山市市中区金海棠大酒店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明先生主持,会议对议案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11人,现场列席会议董事4人,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列席会议董事7人,独立董事何曙光、吉利、潘鹰、周凯、副董事长林晓华和董事尹强、乔一桐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列席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制订《乐山电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津贴标准为8万元(含税)/人/年,按月发放。 非独立董事:(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兼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薪酬。(2)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可发放董事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年度考核结束后结算,按一定比例实行递延支付,递延期限不少于3年,分期兑付。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本次股东会还听取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谭洪雨、王宏恩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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