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高科(603311):金海高科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3311 股票简称:金海高科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二〇二六年七月 目 录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3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5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7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7 议案二: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9 议案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0 议案四: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11 议案五:关于调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2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14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16 议案八: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17议案九: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9 议案十: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2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本公司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 “ ”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 1、为能及时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持股总数,做好会务接待工作,希望拟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各位股东配合公司做好登记工作,并请登记出席股东会的各位股东准时出席会议。 2、为保障会议秩序、提高会议效率、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本次股东会会场。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应该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则。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如有质询、意见或建议时,应该举手示意,在得到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后,方可发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好表决权。 4、股东要求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名称)及持有的股份,股东发言内容应围绕股东会的相关议案阐述观点和建议,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会议案无关的问题,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会议表决时,将不进行发言。 5、会议主持人应回答股东的合理询问,或指定有关人员回答。如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可以在股东会结束后作出答复。若股东的询问与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合法权益,会议主持人和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6、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普通决议案需经由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案需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的各项内容,可以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的表格处打“√”。不选、多选或涂改,视为弃权。 8、现场投票结束后,在律师见证下,由计票人、监票人、工作人员清点计票,并将表决结果报告会议主持人。 9、会议主持人根据汇总后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宣布股东会会议决议。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1日下午14点0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1日上午9点15分 至2026年7月1日下午15点00分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899号飞洲国际大厦10楼A座 四、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会议出席情况; 2026 (三)宣读金海高科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宣读议案审议及表决办法; (五)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5、关于调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9、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01选举金丹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2选举丁伊可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3 选举陈永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4选举骞军法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5选举黄淑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1选举张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2选举姚善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3选举仇如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六)股东讨论并审议议案; (七)现场股东投票(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与律师共同计票、监票);(八)休会(等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结果); (九)宣读会议(现场加网络)表决结果; (十)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一)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原控股股东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诸暨三三投资有限公司与金丹良、陈永聪已完成股份交割事项,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金丹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业务经办人员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本议案已经2026年6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现将本议案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本议案须获得本次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方可生效。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议案二: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附件之《股东会议事规则》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议案已经2026年6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www.sse.com.cn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及指定 媒体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现将本议案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本议案须获得本次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方可生效。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议案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附件之《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议案已经2026年6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现将本议案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本议案须获得本次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方可生效。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议案四: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方案如下: 1、投保人: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4、保费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顺利推进上述事项实施,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业务经办人员具体办理责任险投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2026年6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回避表决。 鉴于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本议案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五:关于调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董事薪酬方案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的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间 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董事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方案 1、内部董事(指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董事) 公司内部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内部董事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1)基本薪酬:根据内部董事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为年度的基本报酬。 (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管理体系,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结果发放。 (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2、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外部董事在公司领取外部董事津贴,除此以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亦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外部董事津贴:15万元/年 3、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除此以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亦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独立董事津贴:15万元/年。 公司董事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与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董事,从公司取得薪酬中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公司人力资源部具体实施薪酬制度,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管理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上述薪酬的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波动。 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公司将持续完善薪酬激励体系,公司董事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参与相应的激励计划,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披露要求。 本议案已经2026年6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调整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回避表决。 鉴于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本议案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持续健全和完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创新能动性,推动公司实现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306.9584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1.00 6,306.9584 位,每份份额为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 万份,最终募 集资金总额以实际募资总额为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首次参与对象合计不超过50人(不含未来拟再分配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骨干、核心技术骨干、核心业务骨干,首次认购总份额不超过5,646.0000万份,占本计划总份额的比例预计为89.52%;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置预留份额660.9584万份,占本计划总份额的比例预计为10.48%。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若部分参与对象出现放弃认购情形,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该部分份额权益收回,后续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统一处理。 (4)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范运作》《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 (5)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本议案已经2026年6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现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规范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与管理,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定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2026年6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现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议案八: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有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规范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与管理,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决定预留份额未完全分配的剩余份额及对应公司股票权益的处置事宜;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已身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个人出资上限变更事宜,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5、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股票的购买、过户、登记、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9、授权董事会按照本计划规定确定预留份额分配方案、因考核未达标或个人异动等原因而收回的份额等的分配/再分配方案;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有关事项可由董事会授权其他适当机构或人士依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行使,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2026年6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议案九: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原定于2026年8月届满,鉴于公司原控股股东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诸暨三三投资有限公司与金丹良、陈永聪已完成股份交割事项,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金丹良,为顺利推动公司控制权变更后续事宜,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并进行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金丹良先生、丁伊可女士、陈永聪先生、骞军法先生、黄淑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各位候选人简历附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现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金丹良先生,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浙江盛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浙江宇创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盛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桔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经理,杭州宇拓未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理、董事、财务负责人,杭州博宥科技有限公司经理、董事、财务负责人,嵊州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 截至目前,金丹良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58,027,441股,占比24.60%,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持有公司5%股份的股东陈永聪先生是一致行动人;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2、丁伊可女士,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毕业于英国伦敦国王学院。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丁伊可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632,300股,是持有公司14.90%股份的股东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3、陈永聪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历任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国内平台事业部负责人、副总经理兼游戏事业群总经理,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兼总经理,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江西赣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市普陀区十五届政协委员。 截至目前,陈永聪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1,794,195股,占比5%,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丹良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4、骞军法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西北大学会计学专业。历任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法规室经理、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业务部中心经理、海南海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主席、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董事、党委副书记,上海社会科学院市值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等职务。 截至目前,骞军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5、黄淑君女士,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毕业于墨尔本大学,曾就职于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历任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投关总监、战略投资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黄淑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议案十: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原定于2026年8月届满,鉴于公司原控股股东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诸暨三三投资有限公司与金丹良、陈永聪已完成股份交割事项,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金丹良,为顺利推动公司控制权变更后续事宜,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并进行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张淳先生、姚善泾先生、仇如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张淳先生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各位候选人简历附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现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淳先生,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学院会计专业,2001年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法律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江苏省财政厅工业交通处副科长、科长、副处长,江苏省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所长,江苏资产评估公司总经理,江苏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江苏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江苏省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处长。 截至目前,张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2、姚善泾先生,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德国柏林工业大学自然科学博士学位。历任浙江大学生物化工教研室副主任、化工系系副主任、制药工程研究所所长、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系系主任、二次资源化工国家专业实验室主任、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系)党委书记。现任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截至目前,姚善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3、仇如愚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同济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历任东方航空食品投资有限公司法务、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合伙人、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及高级合伙人、上海恒在律师事务所律师及高级合伙人、江苏康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上海市通浩律师事务所主任、杭州衣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仇如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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