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联科技(30119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家联科技 股票代码:30119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张三云 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柏叶中路229号 签署日期:2026年6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9-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第八节备查文件...................................................................................................-12- 附表........................................................................................................................-13-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家联科技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上市公司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伟星新材”、股票代码“002372”)和浙“ ” “002003” 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伟星股份、股票代码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上述公司已发行股份5%。 除此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5%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明确其他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者减少其持有公司股份的计划,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张三云持有公司股份28,41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998%,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8,416,600股。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张三云持有公司股份24,08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00%。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240,881,531股,本公告涉及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以公司总股本为准。 本报告书中“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计算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以2025年7月7日下午收市时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的总股本189,446,973股为基准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计算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以2026年6月22日下午收市时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的总股本240,881,531股为基准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张三云于2025年7月8日至2026年6月2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 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32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69%,以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增加,进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由14.9998%变动至10.0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情况。 四、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亦不是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公司于2026年5月6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8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775,107股,即不超过公司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的总股本的3%。 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2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641,9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968%。
除上述权益变动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三云 签署日期:2026年6月22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投资者也可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三云 日期:2026年6月22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