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装配(30037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374 证券简称:中铁装配 公告编号:2026-028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23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9:15-15:00。 (二)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万兴路99号公司会议室。 (四)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副董事长汪平先生主持。 (五)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情况: 本次会议股东出席、表决情况如下表:
(二)其他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779,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62%;反对808,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43%;弃权1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594,4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024%;反对808,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061%;弃权1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4%。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774,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87%;反对814,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17%;弃权1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589,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296%;反对814,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789%;弃权1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4%。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进行了述职。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705,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38%;反对883,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67%;弃权1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520,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008%;反对883,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091%;弃权1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1%。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下半年至 2027年上半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712,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34%;反对829,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21%;弃权6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527,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938%;反对829,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784%;弃权6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78%。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融资总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772,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63%;反对816,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53%;弃权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587,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054%;反对816,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140%;弃权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6%。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5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或津贴及 2026年薪酬或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708,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84%;反对879,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12%;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523,4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453%;反对879,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552%;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5%。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768,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14%;反对820,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01%;弃权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583,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582%;反对820,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612%;弃权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6%。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2025年度,天健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6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3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含税)。 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以及参与公司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及投入的工作量等多个因素确定的收费水平。公司拟就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天健支付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3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合计160万元(含税),与上一年度持平。 表决结果:同意71,727,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50%;反对861,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66%;弃权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542,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055%;反对861,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139%;弃权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6%。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719,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30%;反对870,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86%;弃权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534,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882%;反对870,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312%;弃权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6%。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767,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91%;反对822,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24%;弃权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582,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353%;反对822,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841%;弃权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6%。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四、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李丽、齐曼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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