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货航(001391):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1391 证券简称:国货航 公告编号:2026-032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货航”、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5月 21日召开的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实 施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 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7元(含税)。公司现有总股 本12,208,881,225股,以此计算预计共派发现金分红 1,062,172,666.58元(含税)。公司2025年度不送红股,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每股派息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具体内容 请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0日、2026年5月22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 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及《二〇二五年度股东 会决议公告》。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 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 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 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208,881,2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 利0.87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 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83000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 注 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 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 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 税款0.174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每10股补缴税款0.087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1日,除权除 息日为:2026年7月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 金红利将于2026年7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 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至登记日:2026年7月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 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 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中承诺:拟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发行价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相关承 诺中的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天柱路29号国货 航总部综合楼 咨询联系人:李林;冯方茹 咨询电话:010-61465888;010-61465093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 排的文件;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决议。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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