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力传动(300904):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时间:2026年06月24日 16:05:30 中财网
原标题:威力传动: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04 证券简称:威力传动 公告编号:2026-044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14号)同意注册,于2023年8月9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公司已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近日,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聘请国泰海通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其持续督导期间为保荐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中信建投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泰海通承接,中信建投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国泰海通已委派黄振东先生、戴嘉鑫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中信建投及其项目团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黄振东先生:硕士研究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曾主持或参与天益医疗IPO、毓恬冠佳IPO、莱赛激光IPO、威邦运动IPO、大叶工业IPO、书香门地IPO、上海机场并购重组、天南电力新三板挂牌及定向增发、君禾股份非公开发行、润禾材料可转债金陵体育可转债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戴嘉鑫先生:硕士研究生、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国邦医药IPO、乐歌股份IPO、德利股份IPO、司太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安德利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华锦非公开发行、英科医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青岛金王重大资产重组、青岛金王公司债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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