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福达股份(603166):福达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

时间:2026年06月24日 16:05:42 中财网
原标题:福达股份:福达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3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 金额实际为其提供的担 保余额(不含本次担 保金额)是否在前 期预计额 度内本次担保 是否有反 担保
桂林福达齿轮有限公司1000万元2768万元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47,295.22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7.8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齿轮有限公司提供了1000万元的银行信贷业务担保,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年度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 方被担保方债权人担保 金额担保 方式债权确定期 限担保期限是否有 反担保
公司桂林福达齿 轮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桂 林分行营业 部1000 万元连带 保证 责任自2026年6 月23日起 至2029年6 月23日主合同项下 债务履行期 届满之日起 三年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5日、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全资子公司(包括已设、本年度新设)提供合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前一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2026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福达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预计额度内,无需再次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桂林福达齿轮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股100%  
法定代表人黎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322672455462M  
成立时间2008年03月05日  
注册地桂林市西城经济开发区秧塘工业园秧十八路东侧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从事齿轮及相关产品的研制、制造和销售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6年3月31日/2026 年1-3月(未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31,283.2830,350.82
 负债总额7,999.047,671.73
 资产净额23,284.2422,679.09
 营业收入4,939.1310,766.36
 净利润608.85844.1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项目《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年桂中普惠保字303号
担保方公司
被担保方桂林福达齿轮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桂林分行营业部
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金额1000万元
主债权及其 发生期间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在下列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 生的债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 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本合同规定的2026年6月23日起至2029年6 月23日。
被担保最高 债权额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1000万元 2、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 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 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 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 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是否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经营需要,解决其经营过程中的业务开展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且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7,295.2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80%。

上述对外担保余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情况,也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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