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上海凤凰(600679):上海凤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凤凰自行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679 900916 股票简称:上海凤凰 凤凰B股 编号:2026-033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凤凰自行车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自行车)●本次担保金额:本次为两笔续保事项,其一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山支行银行(以下简称:农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4,044.31万元,对应主债权本金金额人民币4,493.68万元;其二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综合授信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1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约6.46亿元(含本次续保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情况。 一、担保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凤凰自行车因日常经营周转需要,分别与农商银行续作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作综合授信业务,公司就上述业务为凤凰自行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均为原有担保到期后续保。 1.公司已与农商银行续签《保证合同》,为凤凰自行车与农商银行金山支行签订的《汇票承兑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44.31万元。 2.公司已与江苏银行续签《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约定债权确定期间内凤凰自行车在债权人处办理的各类授信业务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15,000万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凤凰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计划的议案》和《上海凤凰关于对外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8.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等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0亿元。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和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授信和担保事项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子公司之间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23日公司披露的《上海凤凰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上海凤凰关于对外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和《上海凤凰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本次公司为凤凰自行车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上述董事会及股东会授权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6年11月16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7956451278 3、注册资本:人民币6,274.51万元 4、法定代表人:王朝阳 5、住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中达路388号 6、主营业务:脚踏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童车,健身器材,与上述产品相关的配套产品生产,从事自行车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自有房屋租赁,母婴用品,日用百货,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户外用品,玩具,卫生洁具,家居用品销售。 凤凰自行车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农商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担保内容:为确保债务人凤凰自行车与债权人农商银行签订的《汇票承兑合同》切实履行,保证人为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权人所形成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额度:人民币4,044.31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汇票承兑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若债务人发生主合同约定违约情形,债权人要求其立即缴足保证金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要求缴足保证金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若主合同基础交易存在虚假或欺诈导致债权人损失的,保证人对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责任,若债务人需增缴保证金的,保证人对该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与江苏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担保内容:为确保债务人凤凰自行车在约定债权确定期间内与债权人签署的各类单项授信业务合同(包括贷款、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贸易融资等)项下债务的切实履行,保证人为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权人所形成的全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15,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凤凰自行车向银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授信用于其日常经营周转,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将有利于凤凰自行车高效筹措运营资金、提升运营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进而促进其持续稳定发展。 凤凰自行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及重大决策具有控制权,可及时掌握其经营和资信状况,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未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范围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约6.46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约30.28%。 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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