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丽岛新材(603937):丽岛新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8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丽岛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丽岛”)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于近日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授信期间为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2月9日止,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安徽丽岛的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为12,000万元。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安徽丽岛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安徽丽岛提供的担保金额共为人民币25,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共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共为人民币29,800万元(含本次)。 (二)内部决策程序 经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徽丽岛、肇庆丽岛)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含存续担保余额)的担保,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丽岛新材:关于2026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保证人:丽岛新材 被担保人:安徽丽岛 债权人:交通银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1.2亿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范围:《授信协议》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保障全资子公司(安徽丽岛)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以上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对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能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意见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丽岛新材:关于2026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公告编号:2026-018)。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9,800万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9.20%。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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