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丽岛新材(603937):丽岛新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6月24日 16:36:18 中财网
原标题:丽岛新材:丽岛新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8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实际为其提供的 担保余额(不含本 次担保金额)是否在前期预计 额度内本次担保是否有 反担保
丽岛新能源(安徽) 有限公司12,000万元13,000万元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29,800.00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9.2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丽岛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丽岛”)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于近日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授信期间为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2月9日止,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安徽丽岛的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为12,000万元。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安徽丽岛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安徽丽岛提供的担保金额共为人民币25,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共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共为人民币29,800万元(含本次)。

(二)内部决策程序
经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徽丽岛、肇庆丽岛)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含存续担保余额)的担保,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丽岛新材:关于2026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丽岛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法定代表人蔡征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22MA8P78L08X  
成立时间2022年7月1日  
注册地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城南工业园区S313省道21号  
注册资本48,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 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五 金产品制造;合成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 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 材料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涂料销售(不含 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 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 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进 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 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度(经审 计)2026年3月31日 /2026年1-3月(未 经审计)
 资产总额129,482.51132,907.14
 负债总额126,240.28129,268.70
 资产净额3,242.233,638.44
 营业收入80,467.7618,804.21
 净利润-8,098.08396.2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丽岛新材
被担保人:安徽丽岛
债权人:交通银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1.2亿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范围:《授信协议》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保障全资子公司(安徽丽岛)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以上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对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能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意见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丽岛新材:关于2026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公告编号:2026-018)。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9,800万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9.20%。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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