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机电(600151):转让持有的连云港神舟新能源有限公司81.7552%股权
证券代码:600151 证券简称:航天机电 公告编号:2026-023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持有的连云港神舟新能源有限公司 81.7552%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拟通过国有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持有的81.7552% 连云港神舟新能源有限公司 股权,首次挂牌价格不低于经备案通过的资产评估值乘以相应股比,交易对方及交易价格以公开挂牌结果为准。 ? 本次交易拟采用公开挂牌转让方式,交易对方尚未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无法确定。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对应的资产评估报告需取得国资管理机构备案同意,交易事项尚需国资管理机构审批后方可实施。 ? 本次转让拟采取公开挂牌方式,相关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2023年下半年以来,受光伏行业产能过剩及“内卷式”价格竞争影响,行业企业盈利空间不断受压。基于上述背景,公司拟转让持有的连云港神舟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连云港新能源”)81.7552%股权,此举符合公司确立的产业结构调整方向。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航天机电拟通过国有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持有的连云港神舟新能源有限公司81.7552%股权,首次挂牌价格不低于经备案通过的资产评估值乘以相应股比,交易对方及交易价格以公开挂牌结果为准。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2026年6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转让持有的连云港神舟新能源有限公司81.7552%股权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上述决议及《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开展股权转让挂牌及交易等相关事宜。如仍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董事会按程序再行决策。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对应的资产评估报告需取得国资管理机构备案同意,交易事项尚需国资管理机构审批后方可实施。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拟采用公开挂牌转让方式,交易对方尚未确定。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连云港新能源成立于2010年8月13日,注册资本30,579.08万元,注册地为江苏省连云港市,主营业务是太阳能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测试设备及配套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服务等。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航天机电合法持有连云港新能源81.7552%股权,权属关系清晰明确,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权益负担、权属纠纷、限制转让的情形,股权转让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况。 3、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交易标的一 1)基本信息
)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①交易标的其他股东已明确放弃优先受让权。 ②交易标的对应的实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2 、标的资产 单位:万元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首次挂牌价格不低于经备案通过的资产评估值乘以相应股比,最终的成交价格以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所确定的成交结果为准。目前尚未启动公开挂牌,最终交易结果暂无法确定。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标的连云港神舟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已由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5年8月3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首次挂牌价格不低于经备案通过的资产评估值乘以相应股比,且最终转让价格以公开挂牌成交结果为准。 公司认为,本次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因本次交易对方、成交价格、交易标的交付情况等协议主要内容尚无法确定。 公司将根据本次转让的进程,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六、购买、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股权出售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资产质量,支持公司产业结构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转让标的公司净资产、营业收入占公司整体比重分别为5.37%、13.47%,本次转让不会对公司资产规模、财务状况、营业收入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持续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连云港新能源股权,连云港新能源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交易所涉及标的的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连云港新能源职工安置方案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三)交易完成后是否可能产生关联交易的说明。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涉及新增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是否会产生同业竞争的说明以及解决措施。 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五)上市公司因购买或出售资产将导致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上市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需要明确解决方案,并在相关交易实施完成前解决。 航天机电出售连云港新能源股权不会导致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上市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特此公告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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