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晨丰科技(603685):晨丰科技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6月24日 16:55:31 中财网
原标题:晨丰科技:晨丰科技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8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 金额实际为其提供的 担保余额(不含 本次担保金额)是否在前 期预计额 度内本次担保 是否有反 担保
辽宁北网新能电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北网新能”)4,000万元13,000万元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146,600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73.08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孙公司北网新能基于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沈阳分行”)申请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开立商业汇票承兑、非融资性保函,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并签订《综合授信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

基于上述融资事项,为支持下属公司业务发展,深耕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公司与民生银行沈阳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北网新能提供敞口额度为4,000万元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辽宁北网新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其他:控股孙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辽宁沈抚北方电网技术有限公司持股94.2752%,其他股 东持股5.7248%。辽宁沈抚北方电网技术有限公司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500MADMFDW95Y
成立时间2024年6月5日
注册地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286号华润大厦第19层 02+03+05+08单元
注册资本4,000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 试验;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招投标代理服

 务;储能技术服务;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对外承 包工程;金属工具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度(经审 计)2026年3月31日 /2026年1-3月(未 经审计)
 资产总额10,019.0811,465.83
 负债总额6,154.587,911.84
 资产净额3,864.503,553.99
 营业收入6,562.14493.32
 净利润187.09-310.5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ZHHT26000248912001号)2.保证人: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3.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乙方)
3.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5.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6年06月10日至2027年06月10日(皆含本日)。为避免疑义,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也指债权确定期间。

6.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北网新能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北网新能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融资资金需求,保障其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担保,但公司能对北网新能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可以及时掌控其经营情况与资信状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下属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解决其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公司能够对下属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此次担保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为人民币146,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08%。其中,公司为全资或控股下属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4,600万元,公司为参股下属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2,000万元。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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