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巨丰(301296):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时间:2026年06月24日 17:20:45 中财网
原标题:新巨丰: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96 证券简称:新巨丰 公告编号:2026-043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

中信证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仍有部分尚未使用完毕,保荐人将继续履行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核查义务。

原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孙鹏飞先生和刘芮辰女士,因工作安排调整,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求,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由保荐代表人林鸿阳先生和胡清彦先生接替孙鹏飞先生和刘芮辰女士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职责。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林鸿阳先生和胡清彦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孙鹏飞先生和刘芮辰女士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4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林鸿阳先生、胡清彦先生简历
林鸿阳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装备制造行业组副总裁,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包括新巨丰IPO项目、陕西华达IPO项目、绿的谐波定增项目、凯文教育非公开发行项目、鹰高投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胡清彦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装备制造行业组副总裁,曾负责或参与有研复材科创板IPO项目、三一重能科创板IPO项目、有研硅科创板IPO项目、信德新材创业板IPO项目、厦门钨业非公开项目、光电股份非公开项目、有研硅收购DG项目、中国有色矿业港股配售项目、云迹科技港股上市项目、地平线港股上市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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