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泉(301055):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6年06月24日 17:20:46 中财网
原标题:张小泉: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055 证券简称:张小泉 公告编号:2026-051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2025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 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156,000,000 4,572,324
有总股本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已回购股份 股后的
151,427,6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实施上述分配方案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使用。

在实施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剔除不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剔除不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为基数,按照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 自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由4,572,324股变更为0股,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具体如下:1 2026 6 12 1,240,000
() 年 月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股公司
股票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
(2)2026年6月17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3,332,324股公司股票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证券账户。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按照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为现有总股本156,000,000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46,800,000元(含税)。

3.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 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实施方案
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15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7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7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 公司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杭州嵘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张国标先生、张樟生先生、张新程先生、首发时直接或间接持股的董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夏乾良、王现余、吴晓明)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其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发行价。同时因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部分股份通过司法处置发生非交易过户,受让方需继续履行此承诺。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2.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1.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明星路9号
2. 咨询联系人:平燕娜
3. 咨询电话:0571-88153668
4. 传真电话:0571-88153677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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