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太科技(001301):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3 转债代码:127112 转债简称:尚太转债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88号)同意,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7,340,000张,期限6年,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73,4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433.6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1,966.4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1月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6〕0093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山西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尚太”)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公司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同时,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的违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三、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募投项目“年产2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尚太”),为了保持公司合理的资本结构,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山西尚太增资并一次或分次提供借款。其中,使用人民币2.5亿元的募集资金向山西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山西尚太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2.5亿元增加至15亿元,山西尚太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后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其孳息将根据实际需求拟以无息借款的形式一次或分次提供给山西尚太专用于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借款期限至相应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具体借款金额及时间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决定,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后续借,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具体工作及后续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增资款项及相应借款已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安排汇入山西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专项用于“年产2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的建设。该账户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655983427)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专户后续不再使用。 为便于募集资金账户管理、降低管理成本,已办理完成前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民生银行《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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