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新药业(002020):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3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吕钢先生(以下简称“提议人”)《关于提议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吕钢先生 2、提议时间:2026年6月24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有效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长吕钢先生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上限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吕钢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吕钢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吕钢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述提议及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关于提议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函》。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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