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源环保(688096):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6-043 转债代码:118016 转债简称:京源转债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智能超导磁混凝成套装备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截至2026年6月12日,上述项目目前节余募集资金7,308.86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分配资源,促进业务发展,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目前的节余募集资金7,308.8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8号)核准,本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公开发行332.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3,250.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税)450.00万元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32,800.00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税)1,250,589.6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6,749,410.38元。 截至2022年8月1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52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可以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本公司发行费用支付时间在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简称为“可转债议案”)之前或发行费用支付时间超过置换期限的金额合计297,759.42元,其中支付时间在《可转债议案》前的发行费用金额235,849.04元,超过置换期限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61,910.38元,上述支出不得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经上述调整后发行费用总额为5,452,830.20元,实际募集资金327,047,169.80元。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智能超导磁混凝成套装备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智能超导磁混凝成套装备项目”已完成建设并于2026年6月12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执行完毕,因此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节余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截至2026年6月12日,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目前节余募集资金”为截至2026年6月12日的节余金额(含尚未归还的临时补流募集资金),未包含尚未到期的利息; 注3:前述临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6月23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注4:“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金额”包括尚需支付的合同款项、质保金等,最终以实际支付金额为准; 注5: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智能超导磁混凝成套装备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1、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目前的节余募集资金7,308.8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投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至一般银行账户后,将办理对应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款项、质保金等后续资金支出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支付。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四、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智能超导磁混凝成套装备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整体结项,并将目前的节余募集资金7,308.8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将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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