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600673):东阳光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IDC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

时间:2026年06月24日 18:14:01 中财网
原标题:东阳光:东阳光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IDC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6-61号
债券代码:242444 债券简称:25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IDC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东阳光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云智算”)拟与关联方庆阳秦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阳公司”)签署《IDC服务合同》,预计12个月内东莞云智算向秦阳公司采购相关IDC服务项目费用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一、关联交易概况
IDC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云智算拟与关联方秦阳公司签署《 服务合同》,东莞云智算将自用及服务型设备(“托管设备”)托管在秦阳公司机房,并由秦阳公司提供合同约定相关技术服务,预计12个月内相关IDC服务项目费用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

秦阳公司上层股东涉及公司董事、高管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以及谨慎性的原则,认定秦阳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秦阳公司上层股东涉及公司董事、高管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以及谨慎性的原则,认定秦阳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全称庆阳秦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002MAEJHP0Y9A
法定代表人吴华鹏
成立日期2025/04/27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温泉镇兰州路115号运营中心 4楼406室
主要办公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温泉镇兰州路115号运营中心 4楼406室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河北秦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00%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技 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 和存储支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系统服 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电 子产品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物业管理;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仪器 仪表修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 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关联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2026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266.82283.82
负债总额304.43306.47
所有者权益总额-37.61-22.65
资产负债率114.10%107.98%
科目2026年1-3月 (未经审计)2025年度 (经审计)
营业收入--
净利润-14.96-22.65
三、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本次签署的《IDC服务合同》遵循公平、自愿、合理的交易原则,定价原则参照市场化标准执行,符合商业惯例。本次交易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合同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合同签署主体
甲方:东莞东阳光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庆阳秦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
甲方因开展业务的需要,需将自用及服务型设备(托管设备")托管在乙方机房,并由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技术服务(统称“IDC服务")。

2、服务项目费用
甲方采用机柜包电服务模式,按照月度计收服务费,预计12个月内相关服务项目费用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

3、违约责任
无论本合同其他条款是否有相反约定,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中承担的责任仅限于该方依法应当赔偿的直接经济损失,任何一方对因本合同项下违约行为而导致的对方可得利益损失、对第三方客户的赔偿、商业信誉损失以及数据丢失或损坏等其他损失或间接利益不承担任何责任。

4、争议解决
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旨在满足东莞云智算业务开展及常态化运营的需求,系公司算力产业布局落地、业务规模化推进的重要实质性举措,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相契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合同按正常商业条款及公平原则订立,定价方式公平、公正,公允,交易结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独立性的问题。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审IDC
议《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 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6月24日,公司召开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IDC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红伟、胡来文、张光芒、王文钧回避了表决。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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