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柏特(605167):“利柏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

时间:2026年06月24日 18:14:11 中财网
原标题:利柏特:关于“利柏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6-044
债券代码:111023 债券简称:利柏转债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柏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数量:13,888,000元(138,880张)
? 赎回兑付总金额:13,901,543.19元
? 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6月24日
? 可转债摘牌日:2026年6月24日
一、本次可转债赎回的公告情况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26日连续十五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利柏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满足“利柏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本次赎回事项公告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利柏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利柏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利柏转债”全部赎回。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利柏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披露了《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利柏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并在2026年6月12日至在2026年6月23日期间披露了7次关于实施“利柏转债”赎回暨摘牌的提示性公告。

(三)本次赎回的有关事项
1、赎回登记日:2026年6月23日
2、赎回对象:本次赎回对象为2026年6月23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利柏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3、赎回价格:根据《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0975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即0.1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年7月3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6年6月24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计356天。

当期应计利息为:IA=B×i×t÷365=100×0.10%×356÷365=0.0975元/张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0975=100.0975元/张
4、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6月24日
5、“利柏转债”摘牌日:2026年6月24日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结果和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一)赎回余额
截至2026年6月23日(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利柏转债”余额为人民币13,888,000元(138,880张),占“利柏转债”发行总额的1.85%。

(二)转股情况
截至2026年6月23日(赎回登记日)收市后,累计共有736,112,000元“利柏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60,837,594股,占“利柏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比例为13.55%。

截至2026年6月23日,本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别变动前 (2026年6月16日)可转债转股变动后 (2026年6月23日)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98,969,41210,938,182509,907,594
总股本498,969,41210,938,182509,907,594
注:截至2026年6月16日的股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披露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柏转债”转股数量累计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三)可转债停止交易及冻结情况
2026年6月17日收市后,“利柏转债”停止交易。

2026年6月23日收市后,尚未转股的13,888,000元“利柏转债”全部冻结,停止转股。

(四)赎回兑付金额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赎回“利柏转债”数量为138,880张,赎回兑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3,901,543.19元(含当期利息),赎回款发放日为2026年6月24日。

(五)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赎回兑付总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利柏转债”提前赎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09,907,594股。总股本的增加短期内对公司每股收益有所摊薄,但从中长期来看,增强了公司资本实力,减少了未来利息费用支出,有利于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三、转股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变化
本次股本变动前后,公司相关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变动前 (2026年6月16日) 变动后 (2026年6月23日)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股)(%)(股)(%)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合并计算)218,854,67043.86218,854,67042.92
其中:    
上海利柏特投资有 限公司183,454,67036.77183,454,67035.98
张家港保税区兴利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17,900,0003.5917,900,0003.51
沈斌强7,500,0001.507,500,0001.47
杨清燕2,000,0000.402,000,0000.39
杨清华2,000,0000.402,000,0000.39
杨东燕2,000,0000.402,000,0000.39
陈裕纯2,000,0000.402,000,0000.39
李建平2,000,0000.402,000,0000.39
持股5%以上的股东:振石 集团(香港)和石复合材 料有限公司60,439,94312.1160,439,94311.85
注:本次变动前的数据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披露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柏转债”转股数量累计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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