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资本(00098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6-045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一)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现金1.30元(含税),不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 (三)除权除息日:2026年7月1日(星期三)。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18,269,991股回购股份不参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本次实际分红总额为649,852,121.23元(含税),以公司总股本 5,017,132,462股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为1.295266元。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公司股价的除权除息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1295266元/股。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 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在本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发行新股等原因而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实施分配。 2025年半年度,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 利0.9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449,897,622.39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经2025 年9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 年11月12日实施完毕。 公司总股本自2025年12月31日至本次实施期间未发生变 化,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8,269,991股。本次实 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 已回购股份18,269,991股后的4,998,862,471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1.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17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 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 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6 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3 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30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6年7月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6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 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7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 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日2026年6月3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 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故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根据股票市值不 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 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折算后,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1295266元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1295266元/股=649,852,121.23元/5,017,132,462股)。因此,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股价的除权除息价=股权登记日收盘 价-0.1295266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需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 行调整,公司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63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林颖、王欢欢 咨询电话:020-88835125、020-88835130 传真电话:020-88835128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 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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