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楹(00003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6月24日 19:15:31 中财网
原标题:中国天楹: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6-28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268号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严圣军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9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7日,公司股份总数2,388,032,769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份总数的33.67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783,690,6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17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7人,代表股份20,489,4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8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11人,代表股份23,544,1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3,054,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7人,代表股份20,489,4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80%。

3、出席、列席(包括视频通讯参会)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了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801,194,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87%;反对2,73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07%;弃权24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558,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174%;反对2,73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356%;弃权24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7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01,211,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08%;反对2,73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06%;弃权23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575,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905%;反对2,73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322%;弃权23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73%。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3、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801,234,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37%;反对2,67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32%;弃权26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598,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869%;反对2,67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03%;弃权26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28%。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01,288,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04%;反对2,75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9%;弃权13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652,6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188%;反对2,75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120%;弃权13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91%。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01,256,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65%;反对2,7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9%;弃权19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620,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842%;反对2,7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44%;弃权19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14%。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 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9,744,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85%;反对4,30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54%;弃权13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108,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1614%;反对4,30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856%;弃权13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3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87,724,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37%;反对16,183,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25%;弃权27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8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056%;反对16,183,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7387%;弃权27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5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800,997,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42%;反对3,04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90%;弃权13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361,5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824%;反对3,04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467%;弃权13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08%。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7,170,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09%;反对3,36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77%;弃权15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027,5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638%;反对3,36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974%;弃权15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88%。

关联股东南通乾创投资有限公司、南通坤德投资有限公司、严圣军、曹德标与涂海洪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何植松、张静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所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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