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600703):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公告

时间:2026年06月24日 19:45:42 中财网
原标题:三安光电: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分别将于2026年11月10日和2026年12月20日届满。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现将相关情况提示公告如下: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2020年10月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及2020年10月26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10日、2020年10月27日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本公司76,017,479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2%)存放于该员工持股计划账户。

(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存续期届满的安排
1、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该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该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原存续期届满日为2023年11月10日。

经公司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6年11月10日。在存续期内,该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择机出售股票,一旦该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该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8日、2024年10月30日和2025年10月29日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延长。

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一)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2021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10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16日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本公司41,138,615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2%)存放于该员工持股计划账户。

(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存续期届满的安排
1、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该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原存续期届满日为2024年12月20日。

经公司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6年12月20日。在存续期内,该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择机出售股票,一旦该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该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0日和2025年10月29日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该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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