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元亨(688499):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6-032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信证券的持续督导期间为2023年6月9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因前述期限届满后本项目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信证券仍需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发行的需要,公司聘请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与国联民生证券签署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国联民生证券作为公司新聘请的保荐机构,将完成原保荐人中信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中信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为保障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国联民生证券委派纪明慧女士、陈绍彬先生(简历附后)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共同负责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对中信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纪明慧,保荐代表人。曾先后主持或参与利元亨(688499)、海川智能(300720)、原尚股份(60381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原尚股份(603813)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利元亨(688499)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陈绍彬,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的保荐项目包括:原尚股份(603813)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利元亨(688499)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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