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恩捷股份(002812):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6月24日 19:50:38 中财网
原标题:恩捷股份: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17号)。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玉溪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4701202600000008),对控股子公司云南红创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创包装”)向浦发银行玉溪分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2,9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单位:如无特殊说明,为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人担保权人主债权额度担保额度担保合同内容
红创包装浦发银行 玉溪分行2,980.002,980.001、担保人: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 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
被担保人担保权人主债权额度担保额度担保合同内容
    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 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 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4、担保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 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 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 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 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 年止。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 提前到期的情形。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 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 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 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债权人 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 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间经审批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35.60%;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实际签署有效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436,093.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4.92%。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浦发银行玉溪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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