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思格(30133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证券代码:301333 证券简称:诺思格 公告编号:2026-029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65.00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64.84元/股(含)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6年7月3日 一、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概述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0元/股(含)。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依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中关于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95,991,256股(即公司总股本96,581,256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59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15,358,600.9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2026年6月27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股本95,796,556股(即公司总股本96,581,256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784,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3251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15,358,592.42(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3日。 三、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说明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即,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5.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4.84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1、计算公式: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2、具体测算: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5,358,592.42元/96,581,256股≈0.16元/股。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65.00元/股-0.16元/股=64.84元/股。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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