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00076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6月29日 17:40:29 中财网
原标题:西藏矿业: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000762 2026-013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06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6
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6
月29日9:15-15:00。

2.召开地点: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所在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慈觉林街道顿珠金融城金玺苑
15层。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召开。

4.召集人: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蔡方伟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和网络)495人,
代表股份113,893,5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6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8,733,483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77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94人,代表股份5,160,097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0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94人,代表股份5,160,0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94人,代表股份5,160,097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08%。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本次会议
共审议通过了2项议案。各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11,862,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2166%;反对1,930,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6954%;弃权10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0%。

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128,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60.6372%;反对1,930,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210%;弃权100,2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9418%。

③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2.关于制定《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11,860,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2149%;反对1,938,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7020%;弃权9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1%。

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127,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60.6004%;反对1,938,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663%;弃权94,6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8333%。

③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开(成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贺鹏康、朱永良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
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符合法定额
数;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开(成都)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会出具的《关于西
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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