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盈精密(300115):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6-64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1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预案如下:公司拟以2026年4月17日的总股本136,133.1883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335.9826万元(含税)。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自主行权18,218份股票期权,公司的总股本相应增加18,218股,公司总股本由136,133.1883万股增加至136,135.0101万股。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对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6,135.0101万股为基数,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元(含税),本次共拟分配现金16,336.2012万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61,350,1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7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7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按新股本1,361,350,101股摊薄计算,公司2025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4390元。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将根据《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股东会的授权,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36.47元/股调整到36.35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证券法务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象山大道78号长盈精密总部A区16楼咨询联系人:陶静 咨询电话:0755-27347334-806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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