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得医药(688073):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时间:2026年06月30日 19:20:46 中财网
原标题:毕得医药: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公告编号:2026-031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11.2012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5.40249,088.2948 2.81%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万股的 。其
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6.0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9,088.2948万股的2.2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66%;预留49.4024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9,088.2948万股的0.5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9.34%。

(3)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22.90元/股(调整后)
4 65 18
()激励人数: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人,均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归属。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第二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第二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7)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5年-2027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考核年度以 2024年营业收入为 基数, 当年度营业收入增长 率(A) 以 2024年净利润为基 数, 当年度净利润增长率 (B)  
  目标值 (Am)触发值 (An)目标值 (Bm)触发值 (Bn) 
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及预留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 (若预留部分在 公司2025年第三 季度报告披露前 授予)第一个 归属期2025年10%8%10%8%
 第二个 归属期2026年20%16%20%16%
注: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业绩完成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当A≥Am或B≥Bm时X=100%
当An≤AX=80%
当AX=0%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8)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归属比例如下所示:

考核等级合格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100%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2、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12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志常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1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5年1月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5年1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6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批次授予日期授予价格 (调整前)授予数量授予人数授予后限制 性股票剩余 数量
首次授予2025年1月8日24.96元/股206.00万股65人49.4024万股
预留授予2025年4月18日24.96元/股49.4024万股18人0
注: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授予价格由24.96元/股调整为22.90元/股。

(三)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共计5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存在部分重合)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11.2012万股。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均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1月8日,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4月18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1月8日至2027年1月7日,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4月20日至2027年4月16日。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根据《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形,符合归属条件。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 述情形,符合归属 条件。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 的任职期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中, 有7名激励对象离 职,预留授予的激 励对象中,有3名激 励对象离职,剩余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 任职期限要求。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以 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 以 2024年净利润为基 考核年 数, 数, 度 当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当年度净利润增长率 (A) (B)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第一个 (Am) (An) (Bm) (Bn) 归属期 10% 8% 10% 8% 注: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 为计算依据。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当A≥Am或B≥Bm时 X=100% 当An≤A根据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2025年 度审计报告》(中汇 会 审 [2026]4287 号),公司2025年度 经审计的营业收入 为132,381.07万元, 以2024年营业收入 为基数,公司2025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 率为20.13%,已达 到目标值;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剔除 了本激励计划产生 的股份支付费用对 净利润的影响)为 18,210.26万元,较 2024 年净利润增 长55.08%,已达到 目标值。因此,本次 归属公司层面的归 属比例为100%。    
 考核年 度以 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 数, 当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A) 以 2024年净利润为基 数, 当年度净利润增长率 (B) 
 第一个 归属期目标值 (Am)触发值 (An)目标值 (Bm)触发值 (Bn)
  10%8%10%8%
      
 业绩完成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当A≥Am或B≥Bm时X=100%   
 当An≤AX=80%   
 当AX=0%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 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对应的个人层归属比例如下所示: 考核等级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10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 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除上述10名离职人 员外,1名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因未签 署授予协议自愿放 弃授予,首次授予 的1名激励对象自 愿放弃其已获授的 本次可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其余58名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 评价结果均为“合 格”,个人层面归属 比例为100%。    
 考核等级合格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100%0%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32.50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万股进行作废处理,详见公司《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5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存在部分重合)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1.2012万股。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5年1月8日
2、预留授予日:2025年4月18日
(二)归属数量
1、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数量:90.2500万股
2、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数量:20.9512万股
(三)归属人数
1、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人数:56人
2、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人数:15人
(四)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调整后):22.90元/股。

(五)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1、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姓名职务国籍已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万股)可归属数量 (万股)可归属数量占 已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总量的 比例
戴岚董事长、总 经理中国80.000040.000050%
王坤财务总监中国5.00002.500050%
张锐豪副总经理中国10.00005.000050%
秦存亭董事中国2.00001.000050%
许丽姣职工董事中国3.00001.500050%
尚卓婷职工董事中国5.00002.500050%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0人)75.500037.750050%  
合计180.500090.250050%  
注:(1)原公司董事赵芸女士、张锐豪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尚卓婷女士、许丽姣女士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补选秦存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坤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4)上表中所列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剔除首次授予部分因离职及自愿放弃的合计9名激励对象所涉限制性股票后的数量;
(5)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姓名职务国籍已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万股)可归属数量 (万股)可归属数量占 已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总量的 比例
戴岚董事长、总 经理中国10.00005.000050%
王坤财务总监中国3.00001.500050%
张锐豪副总经理中国4.50002.250050%
尚卓婷职工董事中国4.50002.250050%
秦存亭董事中国1.00000.500050%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0人)18.90249.451250%  
合计41.902420.951250%  
注:(1)原公司董事赵芸女士、张锐豪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尚卓婷女士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2)原公司董事会秘书王轩女士已于2026年6月17日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补选秦存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坤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5)上表中所列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剔除预留授予部分因3名激励对象离职所涉限制性股票后的数量;
(6)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除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未签署授予协议自愿放弃授予,本次合计拟归属的5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存在部分重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5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存在部分重合)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1.2012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核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戴岚女士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于2026年1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8,835股,占公司总股本0.1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披露的《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于2026年1月24日披露的《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完成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根据《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因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或者股票期权行权导致证券数量变动的,不构成短线交易。基于上述规定,本激励计划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归属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构成短线交易。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一)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二)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作废及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及作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均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作废及归属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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