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蓝天燃气(605368):蓝天燃气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时间:2026年07月01日 16:55:31 中财网

原标题:蓝天燃气:蓝天燃气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6-031
转债代码:111017 转债简称:蓝天转债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098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要求,公司对2025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进行回复并补充披露如下:
注:
1、如无特殊说明,以下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万元,本说明中如若明细项目金额加计之和与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2、如若表格中销售(采购)量乘以销售(采购)单价与销售收入(采购成本)存在差异,系销售(采购)单价取两位小数影响所致。

问题一、关于业绩及经营现金流情况。年报显示,公司2025年营业总收入为40.56亿元,同比下降14.71%,归母净利润2.82亿元,同比下降
43.98%,营业成本为33.99亿元,同比下降11.31%,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16.11%,同比减少3.25个百分点。年报披露主营业务指标有所下降系因房地产市场的低迷、居民气价格未能及时顺价、“一厂一策”的价格机制降低了销售毛利、天然气销量同比下降。其中,燃气安装工程业务报告期营业收入3.86亿元,同比下降31.74%,毛利率64.52%,同比减少2.27个百分点。

经营性现金流方面,2025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4.96亿元,同比下降211.15%;“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6.55亿元,同比下降8.09%;“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为-2.26亿元,同比下降
595.58%,“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为1.71亿元,同比增长200.35%,波动较大。

请公司:(1)量化分析房地产市场的低迷、居民气价格未能及时顺价、“一厂一策”的价格机制降低了销售毛利、天然气销量同比下降对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说明报告期内毛利率下滑的原因,相关变动情况和同行业趋势是否相符;(2)补充披露公司前十大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名称、关联关系、是否为本年新增、实际销售或采购内容、交易金额、期末应收应付款项余额情况等;(3)补充披露公司燃气安装工程业务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收入规模、对应毛利率、应收预付款项余额等情况,说明工程业务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4)补充披露“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的前十大主要对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名称、关联关系、是否为本年新增、实际销售或采购内容、对应销售或采购合同金额,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对应后续实际货物使用交付情况等;(5)说明公司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降幅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具体计算勾稽过程,相关项目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公司补充披露:
(一)量化分析房地产市场的低迷、居民气价格未能及时顺价、“一厂一策”的价格机制降低了销售毛利、天然气销量同比下降对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说明报告期内毛利率下滑的原因,相关变动情况和同行业趋势是否相符;1、房地产市场变化对销售毛利的影响
公司安装业务销售毛利下降主要受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影响,该业务涉及的公司主体为子公司豫南燃气、新长燃气、尉氏万发、长葛蓝天,2024年和2025年主要财务数据变化如下:
数量单位:万户

2024年    2025年    
安装 户数销售收入销售成本收入占 % 比销售毛利安装 户数销售收入收入占 % 比销售成本销售毛 利
11.3329,871.7413,448.6181.3916,423.134.8012,785.0779.087,094.045,691.03
1.844,283.862,158.8811.662,124.981.042,300.7614.231,023.751,277.01
0.671,514.02438.834.131,075.190.19420.892.60117.43303.46
0.331,033.64485.532.82548.110.21661.554.09299.96361.59
14.1736,703.2616,531.85100.0020,171.416.2416,168.27100.008,535.187,633.09
说明:上表所列示的内容仅为豫南燃气、新长燃气、尉氏万发及长葛蓝天的安装业务情况。

公司上年度城区房地产市场安装客户数量14.17万户,销售收入36,703.26万元,销售成本16,531.85万元,销售毛利20,171.41万元;报告期城区房地产市场安装客户数量6.24万户,销售收入16,168.27万元,销售成本8,535.18万元,销售毛利7,633.09万元;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20,534.99万元,销售毛利较上年同期减少12,538.32万元。

安装业务与房地产市场变化息息相关,根据河南省统计局2026年1月22日发布的全省房地产市场基本情况,全省房屋竣工面积下降22.3%,其中住宅竣工面积下降23.9%。受河南区域房地产市场持续下行、新房开工及竣工交付规模大幅收缩影响,公司燃气安装工程业务承压显著:新房安装需求随商品房交付量走低快速萎缩,当期安装业务收入同比下滑,对应业务毛利额同步回落,直接拉低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2、居民气价格未能及时顺价对销售毛利的影响
(1)居民天然气2024年、2025年销售情况(未顺价)如下:

2024年2025年
23,946.1224,542.39
2.572.62
2024年2025年
61,541.5364,433.84
2.802.89
67,049.1470,944.20
-5,507.61-6,510.36
(2)假设2025年居民燃气价格实现盈亏平衡(销售单价=采购单价),即顺价情况如下:

2025年2025年(顺价)
24,542.3924,542.39
2.622.89
64,433.8470,944.20
2.892.89
70,944.2070,944.20
-6,510.36 
由上表(1)可知,公司销售单价2025年较2024年增长0.05元/立方米,但单方平均成本增长0.09元/立方米,成本涨幅高于售价涨幅导致毛利下降1,002.75万元。

由上表(2)可知,居民气价格未能及时顺价对销售毛利的影响6,510.36万元。

居民天然气属于民生刚需品类,终端售价受地方物价部门严格监管,调价审批周期长、调整幅度有限,市场化程度低。面对上游气源采购价格波动、管道输送、运维保障等综合成本上涨,公司无法及时通过终端气价调整对冲成本增量影响,被动承担成本压力。

3、“一厂一策”对销售毛利的影响
由于LNG点供、生物质能源及工业蒸汽等替代能源的竞争,天然气工商业用户存在流失的风险。公司推行“一厂一策”定价机制核心思想系对不同客户采取单位每立方米差异化定价的方式给予适当优惠,以稳定核心客户,减少替代能源的侵蚀,维护公司的市场地位。该定价方式为燃气行业对工商业用户的通用做法,同行业多家上市公司均采用类似差异化定价策略。

实行“一厂一策”对报告期销售毛利影响如下:
数量单位:万立方米

2024年  2025年  
用户户数用气量优惠金额用户户数用气量优惠金额
12519.43375.10361,708.541,443.81
3890.58823.5131,492.301,618.68
291,764.22459.44293,724.121,160.41
51,018.72219.76121,287.72324.42
5177.69147.445321.02275.60
544,370.652,025.25858,533.704,822.92
公司实行“一厂一策”客户2024年销售量4,370.65万立方米,给客户让利2,025.25 2025 8,533.70 4,822.92
万元, 年销售量 万立方米,给客户让利 万元,
相比2024年让利金额增加2,797.67万元。

2025年度,推行“一厂一策”定价模式为公司整体盈利水平下降的又一重要因素。虽短期承压拉低工业用气板块盈利;长期来看,这套市场化定价策略能够有效稳固工业客户体量、守住市场份额,夯实企业行业底盘,为后续稳定经营与长效发展筑牢根基。

4、天然气销量同比下降对毛利的影响情况如下
数量单位:万立方米

2024年   2025年   
销售量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毛利销售量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毛利
76,482.35216,173.76196,165.2020,008.5663,488.90173,793.87162,087.6211,706.25
56,159.69188,385.25162,190.7726,194.4855,214.48179,408.21159,646.7519,761.46
132,642.04404,559.01358,355.9746,203.04118,703.38353,202.08321,734.3731,467.71
(1)销量变动对销售毛利的影响

2024年 销售量变动(2025 年销量-2024年销 量)
平均销售单价平均单位销售成本 
2.832.56-12,993.45
3.352.89-945.21
  -13,938.66
(2)单价变动对销售毛利的影响

平均销售单价 变动(注1)平均单位销售成本 变动(注2)2025年销售量
-0.09-0.0163,488.90
-0.110.0055,214.48
  118,703.38
注1:平均销售单价变动=2025年平均销售单价-2024年平均销售单价
注2:平均单位销售成本变动=2025年平均单位销售成本-2024年平均单位销售成本由上表可知,公司因销售量减少对毛利的影响为-3,840.09万元,因价格的变动对毛利的影响为-10,895.24万元;管道天然气的毛利变动受销售量和销售单价变动的双重影响,城市燃气的毛利变动主要受销售单价下降的影响。

5、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毛利率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对比如下:

2025年  2024年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
312,733.00276,440.0911.61%275,257.96232,453.5315.55%
255,037.97216,471.4915.12%259,000.01213,385.5417.61%
46,830.8438,501.9517.79%54,498.6543,465.6220.24%
405,588.86339,882.0916.20%475,538.70383,239.5419.41%
备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年度报告。

综上所述,公司2025年经营业绩下滑属于外部行业周期下行、政策定价约束、市场内卷竞争多重因素叠加结果:一是新房交付锐减导致高毛利安装业务利润下降;二是民生气价管控导致居民用气成本无法疏导、毛利收窄;三是工业市场竞争激烈,公司主动降价保份额、牺牲短期毛利;四是区域用气需求疲软、行业供给宽松,价降、量减、成本难降,进一步放大盈利压力。多板块同步承压,最终导致公司本期整体利润大幅回落。上述多种因素叠加影响下,使得公司报告期毛利率下降,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趋势一致,不存在异常情况。

(二)补充披露公司前十大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名称、关联关系、是否为本年新增、实际销售或采购内容、交易金额、期末应收应付款项余额情况等;
1、公司2025年前十大客户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与公司关 联关系是否为本 年新增实际销售内容交易金额
禹州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天然气39,302.57
信阳富地燃气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天然气、代输 天然气30,295.07
河南天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天然气29,213.34
河南中和燃气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天然气20,605.10
中裕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天然气、代输 天然气15,610.41
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天然气、代输 天然气11,143.72
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天然气9,099.03
长葛市五洲燃气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天然气4,175.74
郑州圣莱特空心微珠新材料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天然气3,584.47
平顶山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天然气3,148.19
   166,177.64 
备注:往来款余额负值为预收账款,正值为应收账款。

2、公司2025年前十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与公司关 联关系是否为本 年新增实际采购内容交易金额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 司非关联方天然气271,350.20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天然气分公司河南天然气销 售中心非关联方天然气9,996.98
供应商名称与公司关 联关系是否为本 年新增实际采购内容交易金额
河南安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天然气4,762.17
安徽鑫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工程施工3,100.13
中裕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天然气2,436.46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江苏分公司非关联方天然气2,319.50
河南圣唐燃气安全设备有限 公司非关联方安装物料1,604.46
河南啸龙电气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安装物料1,372.66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燃气表具1,171.28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 公司非关联方安装物料913.16
   299,027.00 
备注:往来款余额负值为预付账款,正值为应付账款。

(三)补充披露公司燃气安装工程业务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收入规模、对应毛利率、应收预付款项余额等情况,说明工程业务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1 9
公司燃气安装工程业务分布在驻马店全市 区 县(驿城、西平、上蔡、平舆、汝南、新蔡、遂平、确山、泌阳、正阳)、新乡、新郑、长葛和尉氏等特许经营权区域;其客户主要涵盖政府民生工程主体、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城乡自建房业主三大类。

1、报告期公司燃气安装工程业务前十大客户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收入金额成本金额对应毛利率
河南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局1,060.38627.5940.81%
驻马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775.87392.0449.47%
遂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97.06231.7353.38%
富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00.07130.2856.58%
长垣县南蒲办事处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56.18108.8657.51%
驻马店佳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9.85113.0546.13%
河南瀚海置业有限公司189.6543.8276.89%
河南慧都置业有限公司147.5190.7038.51%
驻马店市碧盛置业有限公司140.1073.7747.34%
河南乐延置业有限公司139.6765.6453.00%
3,716.341,877.48  
公司安装收入38,569.62万元,安装业务前十客户收入占比9.64%;占比较低主要系乡镇区域安装项目覆盖面广、服务户数分散,且单个项目建设规模较小,整体安装业务收入构成较为分散所致。

2、报告期公司燃气安装工程主要供应商情况如下:

公司采购金额
河南圣唐燃气安全设备有限公司1,604.46
河南啸龙电气有限公司1,372.66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71.28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913.16
芜湖泰和管业股份有限公司753.55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713.17
郑州海泰商贸有限公司672.17
驻马店市埃尼斯阀门管件有限公司668.49
河南润义聚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05.79
弘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57.20
8,831.93 
公司燃气安装工程业务高度依附新建商品房开发、交付节奏,行业属性具备强地产周期性。近年来河南省房地产市场持续深度调整,区域房企拿地意愿低迷、新开工面积大幅回落,存量楼盘延期交付、缓建停工现象普遍,导致新增住宅燃气预埋、配套安装订单大幅减少。新房交付量锐减直接造成公司安装业务减少,是本期安装业务收入同比下滑的核心因素。

(四)补充披露“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的前十大主要对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名称、关联关系、是否为本年新增、实际销售或采购内容、对应销售或采购合同金额,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对应后续实际货物使用交付情况等;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前十大对象情况如下:
数量单位:万立方米

客户名称关联关系是否为本 年新增收到的现金销售金额对应销售 合同量
禹州市石油天然气有限 公司非关联方42,934.1639,302.5712,733.30
信阳富地燃气有限公司非关联方34,277.2430,295.0710,650.00
河南天伦燃气集团有限 公司非关联方32,419.5929,213.347,528.07
河南中和燃气有限公司非关联方22,745.5920,605.1011,094.00
客户名称关联关系是否为本 年新增收到的现金销售金额对应销售 合同量
中裕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非关联方17,054.6815,610.412,653.70
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 限公司联营企业12,448.8311,143.724,470.92
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非关联方9,570.019,099.033,930.00
长葛市五洲燃气有限公 司非关联方4,560.024,175.741,500.00
郑州圣莱特空心微珠新 材料有限公司非关联方4,041.203,584.471,720.00
平顶山中石油昆仑燃气 有限公司非关联方3,431.593,148.194,904.44
  183,482.91166,177.6461,184.43 
说明:
1、公司天然气销售合同仅锁定供气量,合同量的执行期间通常为当年4月至次年3月,完整覆盖非采暖期与采暖期,便于年度气量统筹、储气调峰,周期设置贴合用气节律,符合行业惯例。代输天然气合同以实际代输量为准。合同未明确销售金额,是因为天然气市场价格受国际指数、季节供需及政策定价影响波动较大,实际结算价格随市场行情动态浮动,该签约及计价方式符合行业惯例。

2、公司管道天然气的销售价格由上游天然气价格、管输费组成。公司按照统一的定价原则跟下游客户确定综合价格:与客户签订合同时约定,每月根据客户所签订的上游资源的月综合价格及占比,加上管输费确定每月综合价格。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的前十大主要对象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关联关系是否为 本年新 增支付的现 金采购金额对应采购合同金 额/量后续实 际货物 使用交 付情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 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284,589.22271,350.20114,870万立方 米已交付
中国石油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天然 气分公司河南天 然气销售中心非关联方8,195.009,996.98699.8万立方米已交付
河南安彩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5,132.494,762.171,680.42万立方 米已交付
安徽鑫源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非关联方3,277.773,100.133,856.68 万 元已完工
供应商名称关联关系是否为 本年新 增支付的现 金采购金额对应采购合同金 额/量后续实 际货物 使用交 付情况
中海石油气电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分公司非关联方2,229.502,319.50844.59万立方米已交付
中裕燃气投资有 限公司非关联方2,151.132,436.46供气价格经双方 协商,以卖方出 具的价格确认函 为准已交付
河南圣唐燃气安 全设备有限公司非关联方2,058.151,604.46合同采用单价形 式予以确定已交付
金卡智能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1,527.081,171.28  
      已交付
河南啸龙电气有 限公司非关联方1,455.171,372.66  
      已交付
浙江伟星新型建 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942.76913.16  
      已交付
  311,558.27299,027.00   
说明:
1、天然气采购方面,公司每年与天然气供应商签署年度天然气购销合同,合同对采购价格、气量、品质规格、计量与交接、结算等事项进行约定。如果天然气政策与市场行情发生变化,双方不定期签署补充协议对原合同进行修订。采购价格方面,双方在依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河南省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基础上,按照合同约定确定价格。采购气量方面,双方在购销合同中约定年合同量及月合同量,超过合同量部分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2、物料采购方面,公司一般与供应商约定固定采购单价,最终按实际入库采购量结算货款。

(五)说明公司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降幅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具体计算勾稽过程,相关项目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1、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降幅较大的原因
公司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与流出项目与上年同期比较如下:

2025年2024年变动额
449,582.08505,990.53-56,408.45
2025年2024年变动额
166.01179.64-13.63
1,544.972,936.79-1,391.82
451,293.06509,106.96-57,813.90
365,465.32397,640.82-32,175.50
17,843.7816,663.801,179.98
17,986.5828,008.16-10,021.58
6,600.617,086.66-486.05
407,896.29449,399.45-41,503.16
43,396.7759,707.51-16,310.74
从上表可以看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降幅较大主要是因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额大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减少额,导致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降幅较大,该项目减少主要是因为本期收入下降所致,其变动合理性分析如下:

2025年2024年
405,588.86475,538.70
339,882.09383,239.54
65,706.7792,299.16
43,396.7759,707.51
449,582.08505,990.53
365,465.32397,640.82
综上分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营业收入、毛利等相关财务指标变动趋势一致,具有合理性。

2、经营性应收项目和应付项目变动分析
本期报告披露的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有误,系合并抵销母子公司往来时,涉及应合并抵销的8,988.28万元在两个项目间的调增、调减方向颠倒。经营性应收项目正确金额应为-4,626.28万元,经营性应付项目正确金额应为-900.03万元。该两项属于一增一减,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不影响合并报表数据,也不影响投资人依据报表所做的投资决策。

调整前后与财务报表项目的计算勾稽过程及合理性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母子公司抵销前 合计数加母子公司原 抵销数原披露数母子公司应抵 销数
12③=①+②?
-13,614.56-8,988.28-22,602.848,988.28
8,088.258,988.2817,076.53-8,988.28
(1)经营性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期末金额期初金额
486.92180.69
20,930.0418,868.35
196.818.25
13,231.3311,370.40
1,468.532,013.42
35,258.199,455.39
  
  
  
说明:剔除的非经营性金额-25,049.04万元,主要包括其他流动资产中的理财产品及收益的减少-25,172.94万元,除其他流动资产外,上表其他项目中包含的属于非经营性减少额为123.90万元。

(2)经营性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期末金额期初金额
 500.00
17,023.7222,374.72
52,557.9149,113.83
3,019.243,250.44
期末金额期初金额
1,740.102,358.25
4,931.575,095.32
4,177.543,918.87
  
  
  
说明:剔除的非经营性金额-2,261.32万元,主要包括应付账款中属于购建长期资产的工程、设备款增加-3,243.56万元,除应付账款外,上表其他项目中包含的属于非经营性增加额为982.24万元。

经修正后的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与财务报表项目的勾稽关系合理。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如果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具有广泛性影响,或者该事项导致公司相关年度盈亏性质发生改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更正后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新的审计报告。

规则同时明确,“广泛性影响”是指以下情形:1.不限于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2.虽然仅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但这些要素、账户或项目是或可能是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3.当与披露相关时,产生的影响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

本次“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与“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列示数据差异,属于两项目一增一减调整,经对照上述“广泛性影响”的认定标准,对本次差异事项分析如下:(1)该两项目差异仅涉及现金流量表附注中的特定项目列示,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无影响;(2)该两项目差异不改变关键财务指标、核心现金流净额,不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报表的理解和核心判断。同时,该事项未导致公司相关年度盈亏性质发生改变。综上,该差异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第五条所规定的须全面审计并出具新的审计报告的情形。

二、年审会计师的核查程序及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以上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销售与采购业务的关键内部控制,执行穿行测试和控制测试,评价与测试关键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获取公司收入成本明细表,比较本期与上期毛利率,识别异常波动;重点分析居民用气、工商业用气的毛利率变动,了解上下游定价方式,分析气价顺价滞后、"一厂一策"定价机制及销量下降,对销售毛利的影响。

3、了解报告期内房地产宏观环境,行业环境和竞争格局及公司经营区域、资源能力,分析报告期毛利下降是否与房地产市场变化趋势一致。

4、选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获取其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对比分析同期毛利率变动趋势,核实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与行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5、获取公司客户和供应商明细表,通过公开信息核查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工商信息,核查其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6、查阅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合同,了解交易情况,并实施函证程序,核实本期交易额和期末余额的准确性,并实施期后检查程序。

7、获取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表并了解其编制方法,检查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和编制过程,分析经营性应收、应付款项变动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匹配性。

(二)核查意见
基于上述执行的核查程序,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保持一致,未见变动趋势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形,毛利率下降具有合理性。

科目变动勾稽合理。

问题二、关于子公司长葛蓝天。年报及相关公告显示,长葛蓝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葛蓝天)52%股权系公司收购所得,业绩承诺期内2022年至2024年业绩承诺完成率分别为101.65%、104.33%、104.09%,压线完成业绩承诺。2025年长葛蓝天净利润实现3,768.49万元,同比下降45.15%,承诺期后业绩大幅下滑。报告期末长葛蓝天商誉账面原值1.78亿元,未计提减值。

请公司补充披露:(1)列示长葛蓝天2024年2025年前十大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名称、与公司关联关系、是否为本年新增、实际销售或采购内容、交易金额、合同金额、往来款余额、毛利率等,并结合客户变动情况、毛利率情况等说明利润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补充披露长葛蓝天业绩2024年、2025年对主要客户(供应商)购气(销气)定价方法、平均价格、供应量(销气量),尤其是与公司的业务往来中,定价方法和价格与其他第三方相比是否有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向长葛蓝天的销售量与业绩承诺期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并解释原因;(3)在上述问题的基础上,结合长葛蓝天业务开展情况,进一步分析长葛蓝天在业绩承诺期满后净利润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前期是否存在为了达成业绩承诺提前确认收入或虚增利润的情形;(4)长葛蓝天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步骤、计算过程、关键参数选取情况及依据,包括收入增长率、毛利率、折现率等,结合长葛蓝天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实际经营情况,说明本年度在净利润大幅下滑的情况下未计提商誉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公司补充披露
(一)列示长葛蓝天2024年2025年前十大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名称、与公司关联关系、是否为本年新增、实际销售或采购内容、交易金额、合同金额、往来款余额、毛利率等,并结合客户变动情况、毛利率情况等说明利润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1、长葛蓝天2024年2025年前十大客户情况
(1)长葛蓝天2024年前十大客户情况如下:
数量单位:万立方米

客户名称与公司关 联关系是否为本 年新增实际销 售内容交易金额合同量往来款 余额
禹州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 司非关联方天然气12,284.693,720.00-13.88
河南蓝健陶瓷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天然气1,995.33620.00-1.46
长葛市恒尔瓷业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天然气1,702.39615.00-48.12
长葛市东宏智科陶瓷有限 责任公司非关联方天然气1,292.38351.50-12.60
河南金宝莱瓷业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天然气1,282.65352.00-41.30
长葛市三鼎卫浴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天然气1,168.31358.85-57.48
长葛市爱佳陶瓷制品有限 公司非关联方天然气962.54300.00-2.98
长葛市白特瓷业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天然气955.26316.20-31.25
长葛市冠君陶瓷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天然气824.09260.007.21
北新防水(河南)有限公 司非关联方天然气790.94133.00-67.33
   23,258.587,026.55-269.19 
备注:往来款余额负数为预收账款,正数为应收账款
(2)长葛蓝天2025年前十大客户情况如下:
数量单位:万立方米

客户名称与公司关 联关系是否为本 年新增实际销 售内容交易金额合同量往来款 余额
禹州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天然气9,126.653,766.70 
河南蓝健陶瓷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天然气1,650.43535.00-15.58
长葛市恒尔瓷业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天然气1,466.94547.00-0.58
长葛市东宏智科陶瓷有限责 任公司非关联方天然气1,176.94470.0014.63
河南金宝莱瓷业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天然气1,049.70323.00-5.91
长葛市三鼎卫浴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天然气1,042.90320.00-22.47
客户名称与公司关 联关系是否为本 年新增实际销 售内容交易金额合同量往来款 余额
长葛市爱佳陶瓷制品有限公 司非关联方天然气872.86290.00-0.94
长葛市逸翔瓷业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天然气835.12270.00-3.64
长葛市白特瓷业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天然气820.53256.503.26
北新防水(河南)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天然气795.22199.00-60.54
   18,837.296,977.20-91.77 
备注:往来款余额负数为预收账款,正数为应收账款
上表中合同量的执行期间通常为当年4月至次年3月,完整覆盖非采暖期与采暖期,与收入核算所采用的公历自然月份1至12月存在差异。

(3)长葛蓝天2024年前十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与公司关 联关系是否为 本年新 增实际采购内 容交易金额合同金额/量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天然气28,472.3711576万立方 米
长葛市宇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工程施工费517.81本合同采用 单价形式予 以确定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工程施工费213.22166.38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 司非关联方货款101.24框架合同
郑州海泰商贸有限公司非关联方货款92.81框架合同
长葛市宇龙宏兴管业有限公司非关联方货款88.8288.76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 司非关联方货款43.86框架合同款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货款35.22框架合同
河南通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工程施工费30.84本合同采用 单价形式予 以确定)
信阳中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非关联方货款29.44框架合同
   29,625.63  
备注:往来款余额负数为预付账款,正数为应付账款(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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