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威股份(603699):纽威股份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及变更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3699 证券简称:纽威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7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及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1、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程学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程学来先生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程学来先生离任后,将在公司继续担任其他职务。 2、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第二十六条规定,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决定免去凌蕾菁女士担任的财务总监职务,其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相关免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凌蕾菁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但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与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杜春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程学来先生、凌蕾菁女士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学来先生、凌蕾菁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程学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96,300股,凌蕾菁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04,000股,其所持股份后续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公司董事会对程学来先生、凌蕾菁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对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杜春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杜春宇先生拥有履行职务的条件和能力,能够胜任财务总监岗位的职责,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7月03日 附件:杜春宇先生简历 杜春宇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获学士学位。2004年7月至2005年6月,任职于东风(十堰)汽车冲压件有限公司,历任出纳、往来会计;2005年7月至2008年2月,任职于苏州东风精冲工程有限公司,历任成本会计、财务部长;2008年3月至2008年7月,任职于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任成本主管;2008年9月至2009年2月,任职于东南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任成本主管;2009年8月至2012年8月,任职于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成本会计、总账会计、会计部经理;2012年9月至2017年10月,任职于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负责人;2017年11月至2023年03月,任职于纽威集团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兼财务负责人;2023年4月至2026年6月,任职于新美光(苏州)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董秘(2023年10月至2024年6月);2023年10月至2026年6月,任职于苏州冠韵威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任董事。 截至目前,杜春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5%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人员诚信信息报告显示其无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记录。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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