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集团(603176):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时间:2026年07月02日 17:30:38 中财网
原标题:汇通集团: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股票简称:汇通集团 股票代码:603176 债券简称:汇通转债 债券代码:113665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6年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89号
长泰国际金融大厦 16/22/23楼)
二〇二六年六月
重要声明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集团”、“公司”或“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向申港证券提供的资料。

申港证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与汇通集团签订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申港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申港证券提请投资者及时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并已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一节 本次可转债概况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2022年 11月 16日,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94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36,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年。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如下:
1、债券简称:汇通转债
2、债券代码:113665
3、发行规模: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 36,000.00万元
4、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5、发行日期:2022年 12月 15日
6、债券期限:2022年 12月 15日至 2028年 12月 14日
7、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 12月 21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 2023年 6月 21日至 2028年 12月 14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8、票面利率: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2.00%、第六年 2.50%。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其他条款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2月 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


第二节 本次债券重大事项基本情况
申港证券作为汇通集团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于报告期内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各项职责。存续期内,申港证券对发行人本次可转债情况进行了持续跟踪和监督,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资信情况,以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等,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和本息偿付情况,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主体及债券信用评级下调
(一)信用评级下调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对公司 2022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汇通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汇通转债前次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机构为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级时间为2025年 6月 4日。

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在对公司经营状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 2026年 6月 24日出具了《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汇通转债”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本次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汇通转债评级结果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进行了下调。

(二)本次信用评级下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信用评级下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技术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二、其他说明
公司承诺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申港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二条、第十八条要求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申港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提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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