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泰电源(002150):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
证券代码:002150 证券简称:正泰电源 公告编号:2026-036 江苏正泰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正泰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充分调动公司金属制品业务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团队凝聚力,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持续发展,并进一步提升相关业务整体抗风险能力,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常熟通润装备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发展”或“标的公司”)3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转让给常熟市韵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韵通”)。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定价系以装备发展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76,560万元为基础,确定本次转让装备发展3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人民币22,968万元。因标的公司拟实施分红金额42,000万元,得出调整后的权益价值34,560万元,据此计算本次标的股权的最终交易对价为10,368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装备发展70%股权,装备发展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2026年6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江苏正泰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常熟韵通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常熟韵通为新设立公司,暂不涉及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四)财务数据 常熟韵通为新设立公司,不存在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单位:万元人民币
装备发展的股权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况。装备发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装备发展的股权出售不存在需要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购买权的情形。装备发展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的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五)标的公司账面价值及评估价值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26〕667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在评估报告所揭示的评估假设基础上,装备发展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论为76,560.00万元,与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账面值75,868.49万元相比,评估增值691.51万元,增值率为0.91%。 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以上述评估结果76,560.00万元作为定价参考依据。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自愿平等及协商一致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鉴于标的公司于2026年7月1日作出股东决定,以2026年6月30日未经 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基准,进行现金红利分配共计42,000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装备发展单体未经审计的货币资金余额34,612.00万元,应收下属子公司业务往来款合计16,326.37万元,具备分红款项支付能力。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在本协议签订日至标的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内,标的公司如有现金分红事项,相关现金分红属于转让方,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应扣除相应现金分红款。上述现金分红全部由公司享有,对应本次交易作价相应调整为10,368万元。 四、本次交易《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出让方):江苏正泰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常熟市韵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丙方(标的公司):常熟通润装备发展有限公司 (一)概述 根据本协议所述之条款及条件,甲方同意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30%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5,700万元的注册资本,均已实缴),受让方同意购买无任何权利负担的上述标的股权,包括所有现在和将来附属于该等股权的权利和利益,本协议(二)约定的现金分红事项处理从其约定。 (二)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并经各方协商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本次转让的标的公司全体股东权益价值为76,560万元,受让方受让标的公司30%股权应当向甲方支付22,968万元(下称“转让价款”)。前述转让价款均为含税价款,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由各方依法负担。 在本协议签订日至标的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标的公司如有现金分红事项,转让价款应扣除相应现金分红款。 (三)转让价款的支付 各方同意,交易各方按如下节奏支付: 第一期价款: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3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50%的股权转让价款,即11,484万元; 第二期价款:标的公司所在地工商部门办完本次股权转让之变更登记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剩余50%的股权转让价款,即11,484万元。 如按照第(二)条约定对转让价款进行调整的,则按每期支付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期支付价款。 (四)工商登记 各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且转让方收到第一期价款及足额分红款(如涉及)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共同办理完成本协议项下标的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过渡期损益安排 各方同意,标的公司于过渡期(即自评估基准日至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内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标的公司增加或减少的净资产由转让完成后的各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在本协议签订日至标的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内,标的公司如有现金分红事项,相关现金分红属于转让方,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应扣除相应现金分红款。 (六)协议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经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变更。任何修改或变更必须经本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3、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解除后,各方应配合恢复至本次股权转让实施之前的状态,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标的公司的股权回转、股权转让价款的退还等工作,但各方同意本协议中的违约责任、保密、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仍有效,守约方仍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五、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或债务重组等事宜,不存在交易完成后可能产生关联交易或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况。 本次交易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和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通过引入公司金属制品业务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共同设立的新股东参股子公司装备发展,实现公司与员工利益绑定、风险共担,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凝聚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本次交易进行账务处理,最终影响数据以公司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本次股权转让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股权转让协议》; (三)常熟通润装备发展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正泰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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