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苑新材(301617):原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间接持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证券代码:301617 证券简称:博苑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0 山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间接持股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中民天合(天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潍坊金 投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潍坊智硕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职工代表董事于福强、副总经 理张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山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间接持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中民天合(天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潍坊金投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潍坊金投”)计划在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60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4.19%)。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于福强通过潍坊智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潍坊智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47,400股,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6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0.12%)。公司副总经理张杰通过潍坊智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5,000股,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6,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0.01%)。因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6年5月26日实施完毕,即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根据减持计划调整规则,本次减持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潍坊金投出具的《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获悉潍坊金投于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5日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前);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5日以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5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前)。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7月2日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27,642股,占公司总股本0.7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后);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7月2日以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8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7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后)。潍坊金投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近日收到通过潍坊智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职工代表董事于福强、副总经理张杰出具的《关于部分间接持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获悉职工代表董事于福强于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7月2日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后);副总经理张杰于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5日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前),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7月2日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后)。通过潍坊智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职工代表董事于福强、副总经理张杰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2: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5日减持比例以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133,640,000股为基数计算;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7月2日减持比例以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173,732,000股为基数计算。 注3:上述持股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项之和可能存在尾差或减持比例0.00%情况,均系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以上股东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股份计划拟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前期已披露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潍坊金投出具的《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通过潍坊智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职工代表董事于福强、副总经理张杰出具的《关于部分间接持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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