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隆精密(30156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及向全资子公司投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7月03日 21:11:12 中财网
原标题:贝隆精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及向全资子公司投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及向全资子公司
投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隆精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贝隆精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及向全资子公司投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6,2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0,864,945.1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5,415,054.85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1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4]0016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和保荐人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 金额调整前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截至2026年5月31日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1精密结构件 扩产项目32,016.0032,016.0020,587.4613,372.66
2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6,590.006,590.004,237.612,444.62
3补充流动资 金项目12,000.0012,000.007,716.44注 7,721.25
合计50,606.0050,606.0032,541.5123,538.53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2026年5月31日投入金额7,721.25万元,超过调整后投入金额7,716.44万元,原因系该募集资金到账后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三)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原由公司实施的“精密结构件扩产项目”,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以及投入进度,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将调整“精密结构件扩产项目”投资总额,同时拟变更“精密结构件扩产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2,500.00万元,用于新项目“精密结构件表面处理项目”的实施。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变更前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变更后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
1精密结构件扩产项 目32,016.0020,587.4618,087.46
2精密结构件表面处 理项目3,000.00-2,500.00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590.004,237.614,237.61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2,000.007,716.447,716.44
合计50,606.0032,541.5132,541.51 
公司将为新项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以下简称“宁波昕隆”)为项目实施主体,并会同宁波昕隆、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募投项目“精密结构件扩产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贝隆精密。该项目已履行了项目建设所需的审批、核准及备案手续,获得了相应的投资项目备案编号:2101-330281-04-01-126723,已获编号为余环建2021(121)号的环评批复。原募投项目总投资32,016.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20,587.46万元,其中土地购置费2,400.00万元,建筑工程费为11,910.00万元,设备购置费用14,195.06万元,设备安装费709.75万元,工程建设及其他费用402.22万元,基本预备费1,360.8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38.12万元,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7年1月22日。根据测算,本项目达产后,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8.31%,税后静态回收期6.53年。

截至2026年5月31日,原募投项目“精密结构件扩产项目”项目已累计投入金额13,372.66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进度64.96%,主要用于工程建设及设备的购置和安装,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7,398.64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其中农业银行存储余额1,721.47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677.17万元,理财4,000.00万元。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精密结构件扩产项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尽管募投项目已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募投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及产品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的募投项目投入进度有所放缓。同时,随着业务的发展,客户对于精密结构件表面处理配套需求不断增加,为提升企业竞争力,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精密结构件扩产项目”部分募集资金2,500.00万元,用于新募投项目“精密结构件表面处理项目”,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以覆盖投资项目的资金缺口,公司将采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昕隆。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精密结构件表面处理项目
2、实施主体:宁波昕隆电子有限公司
3、实施地点:拟租赁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小曹娥镇海涂工业园区恒兴路20号部分厂房用于项目实施
4、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5、项目内容及投资规模:本项目计划设置4条连续镀镍金锡线、1条连续镀铜镍银线以及2条全自动滚镀化学镍线。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12.6亿件(套)精密结构件产品的生产能力。

6、项目投资预算:

序号工程或项目名称投资金额(万元)投资比重(%)
1建设投资2,200.0073.33%
1.1设备购置费1,815.0060.50%
1.2安装工程费310.0010.33%
1.3预备费37.001.23%
1.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001.10%
1.5勘察设计费5.000.17%
2铺底流动资金800.0026.67%
3项目总投资3,000.00100.00%
新募投项目总投资3,000.00万元,本次变更拟使用募集资金2,50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以覆盖投资项目的资金缺口,公司将采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

7、项目预计建设周期:本项目预计建设周期为2年,2026年7月-2028年6月。分为项目前期准备、勘察设计、建筑施工与装修、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人员招聘与培训、竣工验收。主要建设环节进度如下:

项目建设进度           
序号内容2026年 2027年   2028年   
  Q3Q4Q1Q2Q3Q4Q1Q2Q3Q4
1厂房装修阶段          
2一期设备采购阶段          
3一期设备安装阶段          
4一期设备投产阶段          
5二期设备采购阶段          
6二期设备安装阶段          
7二期设备投产阶段          
8、项目建设尚需履行的程序:本项目还需向有关部门申请立项及办理环评、能评等相关手续。

9、公司拟向本项目实施主体宁波昕隆投资3,000.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2,500.00万元,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500.00万元,投资完成后宁波昕隆注册资本3,000.00万元,实缴资本3,000.00万元。投资完成后,宁波昕隆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政策导向高度契合,产业发展环境优越
本项目建设与国家、浙江省及宁波市三级产业政策导向深度契合,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撑与良好的发展环境。国家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将光电子器件、新型电子元器件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方向,提出突破高速光芯片、光电融合、先进封装等关键技术,构建自主可控的光电子产业链;《电子信息制造业“十五五”发展规划》聚焦高端光电子器件、智能传感组件、绿色制造工艺,将摄像头模组、车载光学、安防成像等纳入核心产品培育清单;同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将“光电子器件制造”纳入鼓励类条目,本项目配套生产的摄像头组件作为典型光电子器件产品,完全符合国家产业准入与扶持方向。地方层面,《浙江省光电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提出重点发展智能手机摄像模组、车载镜头、安防镜头等产品,拓展多领域应用市场;《宁波市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21-2025年)》着力打通“光学材料—光学元器件—光学仪器整机”产业链,支持光学电子领域协同创新。同时,项目严格对标《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浙江省电镀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等环保政策,推行绿色低碳生产并配备完善环保设施,完全满足合规要求,政策层面可行性充分。

2、技术积累深厚扎实,核心能力全面支撑
母公司贝隆精密的全方位技术优势为项目建设筑牢核心支撑,确保电镀工艺自主化与产品品质可控。研发平台方面,贝隆精密作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建有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等高端创新平台,荣获浙江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为项目技术迭代提供强大研发保障。核心技术方面,公司深耕精密制造领域十余年,累计拥有授权专利117项(其中发明专利36项),通过ISO9001、ISO14001、IATF16949等多项体系认证,量产产品精度可达±1微米,模具零件加工精度达0.3微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可精准匹配电镀工艺对精密加工的技术要求。设备与工艺协同方面,母公司已配备全球先进的精密模具加工、进口注塑及检测设备400多台(套),具备成熟的精密结构件生产流程,可为项目电镀生产线的工艺衔接、品质管控提供丰富经验,确保项目技术方案落地可行。

3、客户资源优质稳定,产能消化基础坚实
母公司积累的优质客户资源与稳定订单需求,为项目投产后的产能消化提供可靠保障。贝隆精密坚持“聚焦优质大客户战略”,已与舜宇光学集团、海康威视大华股份、三星电机、安费诺、TDK集团等全球细分行业龙头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客户覆盖手机、车载、安防、AR/VR等项目核心应用领域,市场需求持续旺盛。此前因表面处理工艺外包导致的交付周期不可控、品质管控难度大等问题,已成为制约客户合作深化的痛点,项目自主建设表面处理生产线后,可实现生产排期自主调整、品质全流程可控,精准满足核心客户对供应链稳定性与产品一致性的需求,进一步巩固合作关系。同时,随着消费电子升级、新能源汽车智能化、AR/VR普及等趋势,摄像头组件市场需求持续攀升,项目产能规划既能承接现有客户增量订单,又能应对未来市场增长需求,产能消化具备坚实基础。

4、配套条件成熟完备,落地实施保障有力
项目具备完善的场地、产业配套与协同支持,落地实施条件成熟可靠。场地与基础设施方面,项目租用位于余姚市小曹娥镇海涂工业功能区的2,200.00平方米标准厂房,该区域作为工业功能区,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厂房改建仅需完成粉刷装修、设施检修等基础工作,大幅缩短建设周期。

产业协同方面,项目所在地余姚市为中国模具之乡,宁波地区拥有完善的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可实现原材料采购、设备运维、技术协作等环节的高效协同,降低生产与物流成本。同时,宁波本地拥有丰富的电子制造、环保治理领域技术人才,可满足项目生产运营的人力需求,全方位保障项目顺利落地与稳定运营。

(三)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对本项目的财务测算,本项目运营期内年均营业收入11,174万元,年均利润总额为885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4.94%(税后),年平均净利润为664万元,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5.77年(含建设期2年,达产期3年),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12.6亿件(套)精密结构件产品的生产能力,整体经济效益及盈利能力较好。

该经济效益分析为公司结合目前市场现状和未来发展预期而作出的测算,不构成对公司未来业绩的承诺。

(四)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建设风险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市场环境、技术水平、环保审批等因素影响,导致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

拟采取的对策:公司将密切关注本项目的实施进展,强化对项目的跟踪和管理,减轻不利因素影响。

2、市场风险
本项目表面处理产能主要系公司精密结构件产品的配套,可能面临市场竞争激烈而导致产品价格下降、订单减少、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拟采取的对策:公司未来一方面将及时关注国内外市场动态,做好市场调研与预测,积极与下游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另一方面将积极通过技术革新和工艺改造,控制生产成本,提高产品品质,增强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

3、管理与技术风险
表面处理项目系公司工艺技术向上游延伸的战略举措,作为新业务领域,工艺技术的成熟度及稳定性、设备选型的适用性等可能影响项目达产进度和产品质量。

拟采取的对策:引进表面处理领域的专业团队,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体系,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及工程监理制;结合客户需求开展技术研发、设备选型和项目建设,争取早日高质量投产。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及向全资子公司投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及向全资子公司投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根据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并结合公司长期发展和整体规划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7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及向全资子公司投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及向全资子公司投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是基于经营发展战略需求和优化产业布局的考虑,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变更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变更事项。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及向全资子公司宁波昕隆投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及向全资子公司宁波昕隆投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本次贝隆精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及向全资子公司宁波昕隆投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及向全资子公司投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华辉 贾晓斌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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