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创电子(30109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6年07月06日 19:05:23 中财网
原标题:雅创电子: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099 证券简称:雅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6-048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6年4月17日公司现有总股本146,665,777扣除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5,800,002股股份后的股份总数140,865,7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如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或实施股份回购等事项,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股利分配总额及转增数量。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如下:
(1)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本次变动前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0=42,259,732.50元÷146,665,777股×10股=2.881362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下同);(2)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10股转增股数=本次转增股份的数量÷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0股=42,259,732股÷146,665,777股×10股=2.881362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881362元/股)÷(1+0.2881362)(保留七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经公司2025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6年4月17日公司现有总股本146,665,777股扣除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5,800,002股股份后的股份总数140,865,7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2,259,732.50元(含税),预计转增42,259,732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88,925,509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本次利润分派预案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股利分配总额及转增数量,具体以实际派发金额及转增数量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办理结果为准。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5,800,002股后的140,865,7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46,665,777股,权益分派后总股本增至188,925,509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3日
除权除息日:2026年7月1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7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6年7月14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A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7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3*****407谢力书
208*****991盐城硕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7月6日至登记日:2026年7月1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7月14日
七、股本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份数量 (股)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56,885,40038.79%17,065,62073,951,02039.1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9,780,37761.21%25,194,112114,974,48960.86%
三、总股本146,665,777100.00%42,259,732188,925,509100.00%
八、
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变动后股份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九、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在《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亦作相应调整,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按新股本188,925,509股摊薄计算,2025年度,公司每股收益为0.67元。

4、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本次变动前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0=42,259,732.50元÷146,665,777股×10股=2.881362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下同);(2)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10股转增股数=本次转增股份的数量÷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0股=42,259,732股÷146,665,777股×10股=2.881362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881362元/股)÷(1+0.2881362)(保留七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十、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春光路99弄62号4楼
2、咨询联系人:付龙君
3、咨询电话:021-51866509
4、传真电话:021-60833568
十一、 备查文件
1、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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