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力科技(301595):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及 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太力科技”)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杨亮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杨亮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并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杨亮先生原定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杨亮先生的辞职申请,自董事会收到其辞职报告时生效。辞职后,杨亮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杨亮先生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其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规定予以作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亮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杨亮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妥善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杨亮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公司规范治理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杨亮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遴选、审核建议,董事会经审议同意聘任韩露露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韩露露女士具备五年以上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从业经验,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惩戒及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韩露露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韩露露女士被聘任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后,同时兼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一职。 三、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 电话:0760-88723360 电子邮箱:zqb@tailigo.com 联系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湖滨北路40号之二前座 邮政编码:528400 四、备查文件 1.杨亮先生的辞职报告; 2 .太力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6日 附件: 1.董事会秘书韩露露女士简历 韩露露,198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拥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和会计从业资格。 2010年12月至2013年3月,担任深圳文思海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招聘主管;2013年3月至2019年6月,担任深圳软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招聘经理;2019年6月至2021年4月,担任中山市太力家庭用品制造有限公司绩效主管;2021年4月至今,先后担任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露露女士通过中山市魏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4,826股,通过认购“民生证券-兴业银行-民生证券太力科技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战略配售,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4,14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董事会秘书任职条件。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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