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通科技(300031):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300031 证券简称:宝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独立董事马建国先生、纪志成先生连续任职时间将满六年,期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范建先生、田保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范建先生、田保林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公司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 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在股东会审议通过范建先生、田保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将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包志方(召集人) 委员会成员:包志方、唐宇、孙业斌、周庆、张慧芬、范建、田保林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慧芬(召集人) 委员会成员:张慧芬、范建、孙业斌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范建(召集人) 委员会成员:包志方、范建、田保林 4、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田保林(召集人) 委员会成员:包志方、张慧芬、田保林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后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独立董事相关议案之日起生效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7月6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范建先生:196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煤化学研究所工程师、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团委书记,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多经工贸公司副总经理,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职。现任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顾问。 截止本公告日,范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田保林先生:197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蓝天杰出教授,国家级领军人才,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航空航天,能源交通等领域复杂流动数值仿真和智能计算研究。2004年于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博士毕业后进入北京应用物理与计算数学研究所工作,先后任室主任和副总工程师,2024年调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工作。曾长期从事重大工程任务领域的先进计算和软件研制工作,先后负责预研专项、基金委重点项目和湍流重大研究计划重点项目等科研项目10余项,发表论文100余篇,获软件著作权6项;先后任《气体物理》学报编委、中国力学学会流体力学专委会CFD专业组组长、中国数学学会计算数学分会理事、中国空气动力学学会物理气体动力学专委会秘书长、北京计算数学学会理事。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军队科技进步一等奖、军事科技进步二等奖、中国力学学会科技进步二等奖和于敏数理科学奖等奖励,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截止本公告日,田保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