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丰华(300890):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原标题:翔丰华: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股票代码:300890 股票简称:翔丰华 转债代码:123225 转债简称:翔丰转债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 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募集说明书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1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 、本募集说明书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募集说明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募集说明书所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构的批准、核准或注册。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情况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市场询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35,743,070股(含本数)。 同时,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认购数量合计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含发行前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超过部分的认购为无效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数量将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最终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和发行价格等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的,则发行数量及发行上限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5、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或要求的,从其规定或要求。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9、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之“六、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之“(二)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相关措施及承诺事项等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及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注册同意。 二、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公司主要采用随行就市的产品定价方式,受行业周期性变动、下游需求变化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单价呈现一定波动。如果未来新能源补贴政策退坡、储能行业增速放缓、市场竞争加剧、终端需求增速放缓,下游客户盈利压力将会进一步向上游传导,则公司可能面临产品价格下降风险,给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进而使发行人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原材料价格以及关键能源动力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初级石墨和石油焦、针状焦等焦类原料,其价格受到石化行业大宗商品价格、市场供求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2025年以来,焦类原料价格出现了一定幅度上涨,考虑到通货膨胀、未来供应扩张的不确定性增加以及地缘政治风险上升等因素,原油等基础原料价格发生了较为剧烈的波动。未来如果原材料价格出现剧烈变化,且公司不能有效地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转移到下游或不能通过技术工艺创新抵消成本上涨的压力,将会对公司盈利状况产生不利影响,进而使发行人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电力为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能源,也是石墨化生产成本的核心要素,若电力供应不足或电力价格上调,将会影响募投项目效益和公司盈利能力。 (三)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2.28%、22.59%、16.16%和15.44%,呈下降态势,主要系报告期内市场竞争加剧,销售单价下降以及原材料价格上升等综合因素所致。若未来市场竞争的进一步加剧、产业链降本压力等因素导致公司产品售价发生不利变化,或原材料价格波动、公司一体化产线效益不及预期等因素使得公司单位成本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出现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下降或成本费用提高等情况,则公司存在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对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四)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97.64%、97.49%、95.46%和93.96%,客户集中度高。虽然公司已与主要客户合作多年且建立了深厚的合作关系,但若未来行业景气度下降,主要客户自身出现业绩下利局面,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 (五)产品升级和新兴技术路线替代风险 锂电池技术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形成了相对完善的产业链体系,工艺水平趋于成熟,系目前的主流技术路线。但随着国内外科研力量和产业资本对新能源、新材料应用领域的持续投入,新型电池材料技术不断发展,商业化应用进程持续推进,若公司研发进度滞后、未能及时根据下游电池路线进行相关技术储备,将对未来经营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六)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余额较大且无法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主要客户结构和回款方式变化以及部分客户回款周期延长,公司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余额增加较快。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81,952.10万元、85,456.54万元、112,386.76万元和131,822.22万元,占同期资产总额的比例较高。 若行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由于行业竞争加剧,导致公司客户经营状况发生困难等重大不利影响因素或其他突发事件,公司可能出现因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而形成坏账的风险,对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并达产后,将新增人造石墨负极材料80,000吨/年一体化生产能力、硅碳复合负极材料10,000吨/年生产能力、硬碳负极材料2,700吨/年生产能力、多孔碳材料300吨/年生产能力。但如果受到新能源汽车、储能、消费电子等终端行业发展减缓,产业政策变动,行业竞争加剧,公司市场开拓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公司产品不适应下游市场发展的需要等因素影响,则可能导致公司新增产能面临无法消化的市场风险。 (八)募投项目实施效果未达预期的风险 本次发行相关的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募投项目年产9.3万吨新能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经测算,项目建成后税后项目内部收益率为12.42%。 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中的关键参数均参考历史平均水平进行预测,在综合考虑了发行人目前业务、同行业可比公司利润水平、市场竞争格局、行业发展趋势及技术路线变化等因素基础上做出的审慎预测。 尽管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谨慎、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和认真的市场调查,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金额较大,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产业政策变化、技术进步、市场变化、设备价格波动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盈利水平达不到预期的收益水平。 此外,负极材料行业未来市场竞争可能会加剧,可能导致未来负极材料产品价格下跌,使得项目未能取得预期收益。 (九)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周鹏伟。截至2026年3月31日,周鹏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433,5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7%。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19,146,496股,据此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为35,743,070股,假设按照发行数量的上限进行测算,本次发行后,周鹏伟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将变更为8.67%。 公司股权较为分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降低股东会对于重大事项决策的效率,从而给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带来潜在的风险。同时,由于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潜在投资者可通过股权收购或其他途径,造成实际控制人控制地位不稳定,影响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 目 录 声 明..............................................................................................................1 重大事项提示...................................................................................................2 A ....................................................2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股票情况 二、特别风险提示.....................................................................................4 目 录..............................................................................................................8 第一节 释义.................................................................................................10 一、普通术语..........................................................................................10 二、专业术语..........................................................................................11 ...............................................................................13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13 二、主营业务..........................................................................................13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14四、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15五、发行人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29........................................35 六、发行人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七、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36八、财务性投资情况................................................................................38 九、同业竞争情况...................................................................................43 十、报告期内交易所对发行人年度报告问询情况.....................................44第三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45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与目的.....................................................................45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46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47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49五、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49六、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50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51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51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51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56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58五、发行人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59六、本次证券发行满足“两符合”和不涉及“四重大”相关规定...........59七、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60八、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61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73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73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73三、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74四、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本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74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75六、实施募投项目而新增的折旧和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75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76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76............................................................................80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81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83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83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85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86................................................................................88四、律师事务所声明 五、审计机构声明...................................................................................89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91第八节 备查文件..........................................................................................95 第一节 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者词组具有以下含义:一、普通术语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负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成立之初就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通过持续不断的产品和技术创新,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产品与服务,是国内先进的锂电池负极材料供应商。公司现产品主要是石墨负极材料,产品广泛应用于包括动力(电动交通工具,如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等)、3C消费电子和工业储能等锂电池领域。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股本结构 截至2026年3月31日,发行人股本总额为119,146,496股,股本结构如下:
截至2026年3月31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目前,周鹏伟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2026年3月31日,周鹏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433,5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7%,其所持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2016年6月25日,周鹏伟和钟英浩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将双方的一致行动人关系以书面的形式明确。 2023年9月14日,周鹏伟先生、钟英浩女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二人同意并确认《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二人的一致行动关系于2023年9月16日起解除,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周鹏伟先生、钟英浩女士变更为周鹏伟先生。 周鹏伟先生,198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深圳市龙华区龙舞华章计划A类人才、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创业团队)、福建省引进高层次A类人才,第十届、十一届福建省三明市政协委员。2010年10月至2016年6月,就职于深圳市翔丰华科技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董事;2015年5月至今,就职于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2016年6月至2017年3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四、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行业基本情况 1、锂电池行业发展概况 (1)产品简介 电池按照工作性质可分为一次电池与二次电池。一次电池,是指放电后不能再充电使其复原的电池;二次电池又称为充电电池或蓄电池,指在电池放电后可通过充电的方式使活性物质激活而继续使用的电池。以锂电池为代表的二次电池可循环使用,相较一次电池更为环保。 锂电池主要由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和电池隔膜四部分组成。锂离子电池作为一种快充电池,主要依靠锂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快速移动来工作。在充放电过程中,锂离子在两个电极之间往返嵌入和脱嵌。 资料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 (2)发展情况 锂电池的下游应用市场可分为动力类、储能类和消费类三大类别,具体发展情况如下: 1)新能源汽车需求旺盛,动力锂电池需求快速提升 在碳中和目标、技术突破与政策驱动的共同作用下,新能源汽车正逐步替代传统燃油车,成为全球汽车产业的核心增长极。受益于政策利好、产品供给丰富和基础设施持续完善等多重因素,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扩张。据EVTANK数据,2025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2,354万辆,同比增长29.06%;预计到2030年,全球销量将增至4,265万辆,2025至2030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2.62%。 在我国,发展新能源汽车是实现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重要路径,也是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关键举措。得益于国家产业政策的持续支持,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成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已从2020年的137万辆提升至2025年的1,649万辆,占汽车总销量近50%;2023年至202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31%。随着延续车辆购置税免征、深入推进新能源汽车及基础设施建设下乡等系列政策的实施,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有望继续保持稳步发展态势。 数据来源:EVTANK、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新能源汽车需求持续旺盛,直接带动了动力锂电池需求的快速提升。作为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零部件,动力锂电池在能量密度、安全性和成本控制等方面的不断突破,进一步支撑了整车市场的扩张。随着全球及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的稳步增长,动力锂电池产业也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成为新能源产业链中不可替代的关键增长环节。在新能源汽车市场蓬勃发展的有力带动下,动力电池市场也呈现出稳定增长的态势。 根据SNEResearch及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统计数据,2025年全球动力电池装机总量为1,187GWh,同比增长31.7%;中国动力电池装机总量为770GWh,同比增长40.3%。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的愈加完善,配套基础设施逐步普及,产品性能迭代更新,我国动力电池市场需求量有望维持高速增长的态势,负极材料市场规模亦将同步扩张。 数据来源:SNEResearch、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 2)储能电池未来市场发展空间巨大 随着全球能源结构向低碳化、可再生能源方向加速转型,以光伏、风电为主的新型电力系统逐步建立,全球储能市场需求持续释放。而在政策逐步完善、储能行业发展成熟、商业模式逐渐清晰、新兴市场快速兴起等因素的共同推动下,2025年我国储能市场持续扩大,发电侧、电网侧及用户侧储能需求不断增长,新型储能产业化进程显著提速,储能锂电池出货增长显著。根据GGII统计及预测,2025年中国储能锂电池出货量达630GWh,同比增长85%,全球出货量占比超过90%;预计到2030年,中国储能锂电池出货量将达到1,150GWh,2025年至2030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2.79%。 数据来源:GGII 3)消费电子产品锂电池市场需求稳定 5G 随着人工智能、物联网、 等技术商用化普及,下游应用不断拓展,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等传统领域需求稳定,可穿戴设备、机器人、无人机等新兴领域也为消费类锂电带来新机遇。 根据Frost&Sullivan统计数据,2020至2024年,全球消费电池出货量从99亿只增至177亿只,预计2029年全球消费电池出货量将达551亿只,2025年至2029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5.5%;中国消费电池出货量从29亿只增至71亿2029 264 2025 2029 只,预计 年中国消费电池出货量将达 亿只, 年至 年均复合 增长率为30.87%。中国消费电池增速高于全球,主要得益于国内消费电子产业链完整、5G基础设施快速普及以及可穿戴设备、无人机等新兴消费电子领域的强劲需求拉动。 数据来源:Frost&Sullivan 2、锂电池负极材料行业发展现状 (1)产品简介 负极材料系先由负极活性物质、粘合剂和添加剂混合制成糊状均匀涂抹在铜箔两侧,再经干燥、滚压形成。负极材料作为锂电池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锂电池的容量、首次效率、循环等主要性能,在动力电池成本中占比不超过15%。 负极材料一般分为碳系负极和非碳系负极,其中碳系负极可分为石墨、硬炭、软炭负极等,石墨又可进一步分为人造石墨、天然石墨、中间相碳微球;非碳系负极包括钛酸锂、锡类合金负极、硅类合金负极等。 资料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 随着技术的进步,负极材料已从单一的人造石墨逐步发展为以天然石墨、人造石墨为主,中间相碳微球、石墨烯、钛酸锂等多种负极材料共存的局面。 基于成本与性能的综合考虑,人造石墨因循环性能好、安全性能相对占优,在动力电池市场得到广泛应用;天然石墨性价比较高,容量、低温等性能较好,适用于消费电子、动力电池等诸多领域。无定形碳、钛酸锂、硅基材料等新型负极材料目前已进入产业化阶段初期,预计未来几年会逐步提速。 (2)发展情况 1)新能源汽车终端需求和储能电池需求带动负极材料需求持续上升,人造石墨保持行业主流地位 近年来,受益于锂离子电池下游持续增长,特别是动力电池、储能电池需求规模的爆发式增长,负极材料行业出货量快速提升。根据GGII统计数据,2023年、2024年和2025年,中国锂电负极材料出货量分别为165万吨、208万吨和290万吨,同比分别增长20.44%、26.06%和39.42%,行业增速持续上升。 从中长期视角看,随着锂电池产业持续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核心产品的性能不断升级,叠加产品与技术迭代的迫切需求,以及各类应用场景加速成熟,负极材料行业仍将拥有广阔且快速扩张的市场空间。 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主要分为碳材料与非碳材料两大类。其中,碳材料中的 人造石墨负极凭借高倍率性能、长循环寿命、低膨胀率及高性价比等优势,成为 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及消费类电池领域广泛应用的主流负极材料。根据GGII统 计数据,2025年中国负极材料行业保持高增长态势,其中人造石墨占据绝对主 导地位,出货量达267万吨,占负极材料总出货量的92.07%。整体来看,中国 负极材料呈现出货量与市场增速同步提升的良好局面,人造石墨正成为驱动行业 高速增长的核心力量。数据来源:GGII 展望未来,在政策支持与技术创新的双重驱动下,新能源汽车与储能电池市场有望延续高速增长态势。受下游锂离子电池需求持续拉动的带动,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将保持较高的增长水平,其市场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凭借性能与成本等综合优势,人造石墨在负极材料中的主流地位将更加稳固,市场份额预计将继续攀升。 2)硅碳及其他负极材料市场渗透率将进入持续攀升通道 随着全球新能源产业持续升级与规模化扩张,硅基负极作为提升锂电池能量密度的核心材料,正迎来里程碑式的发展机遇。根据EVTank与伊维经济研究院联合发布的《中国硅基负极行业发展白皮书(2025年)》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硅基负极材料出货量达4万吨,预计2025年全年将超过7万吨,同比增长76%;展望2030年,全球出货量有望达到60万吨。未来,伴随固态电池技术的加速落地与产业化应用,硅基负极的市场渗透率将持续提升,行业将锚定规模化、低成本、高性能的发展方向,不断释放商业价值。 钠电池负极材料以碳基材料为主,主要包括硬碳与软碳。其中,硬碳凭借高储钠容量、优异的循环性能、快充性能、低温性能以及相对成熟的工艺,已成为当前主流选择。根据鑫椤钠电数据,2025年我国钠电硬碳负极产量为5,400吨,同比增长105%。预计硬碳负极将成为2026年钠电供应链中较为紧缺的环节,尤其是在面向储能、动力等领域的高端硬碳方面。据鑫椤锂电数据库统计,2025年钠电负极实际落地产能约2.8万吨,产能利用率整体偏低;2026年落地产能预计将突破6万吨,有望为下游钠电爆发式增长提供有效支撑,产能利用率亦将显著提升。 总体来看,随着锂电池能量密度要求不断提升,负极材料正加速向多元化发展。硅基负极凭借显著的能量密度优势,叠加固态电池产业化推进,市场渗透率将进入持续攀升通道;同时,以硬碳为代表的钠电池负极材料在储能、动力等领域也展现出强劲增长潜力。未来,随着规模化和成本优化持续推进,硅碳及其他新型负极材料的商业价值将进一步释放,成为负极材料行业增长的重要引擎。 3、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天然石墨原材料直接来自于天然鳞片制备的球化石墨,工艺相对简单,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人造石墨综合性能好,但工艺较为复杂,生产工艺包括破碎、造粒、石墨化、包覆碳化等,成本较高。行业领导者的技术领先性主要体现二次造粒、包覆碳化、二次包覆、掺杂改性等工序程序上。 近年来,行业产能逐步投放,市场竞争激烈,锂电池负极材料企业的规模效应不断体现。另外,随着下游锂电厂商对锂电池负极材料性能的要求不断提高,行业内具有较强研发能力和品质管控能力的企业通过持续迭代和新品开发,有望获得更多利润空间。 4、行业近三年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方面的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 近年来,我国相继推出《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等产业政策,不断加强对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储能等产业的支持力度,促进了公司下游行业的良好发展,为锂电池负极材料行业的有序竞争及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 锂电池负极材料行业下游应用领域众多,有着广阔的市场需求,最近三年我国锂电池负极材料出货量仍保持告诉增长。但是,近年来国内负极材料行业进入产能加速释放阶段,行业企业持续扩张产能,导致行业竞争持续升温,行业整体利润空间下滑。行业头部企业凭借研发、质量管控、规模和成本优势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将逐渐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实现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收益。同时,随着下游行业技术的不断发展,产品持续更新迭代,对负极材料的性能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在进一步提升天然石墨、人造石墨产品性能参数的同时,亦将加速在新型负极材料的布局,产品市场空间将进一步扩大。 未来负极材料行业的竞争核心因素是成本控制能力、产能规模效应和技术创新能力三者结合的综合竞争,能在这三个维度上建立均衡优势的企业,将构筑起坚固的竞争壁垒。(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