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嘉科技(00279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7月07日 18:25:43 中财网
原标题:世嘉科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9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建林路439号世嘉科技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娟女士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41人,代表股份94,624,63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4949%。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91,872,98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6.4045%;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237人,代表股份2,751,6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903%;(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38人,代表股份2,751,7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904%。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3,363,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72%;反对1,25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71%;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90,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673% 1,255,800
;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5.6364%;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2%。

本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表决结果:
同意93,365,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97%;反对1,2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54%;弃权4,60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92,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546%;反对1,2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783%;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0.1672%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本子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02: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表决结果:
同意93,365,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98%;反对1,25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23%;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93,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582%;反对1,25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692%;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6%。

本子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
同意93,365,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98%;反对1,2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54%;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93,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582%;反对1,2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783%;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5%。

本子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0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
同意93,365,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92%;反对1,2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54%;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92,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364%;反对1,2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783%;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3%。

本子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0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
同意93,365,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97%;反对1,25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23%;弃权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92,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546%;反对1,25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692%;弃权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2%。

本子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06:限售期
表决结果:
同意93,365,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88%;反对1,25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24%;弃权8,30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92,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255%;反对1,25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729%;弃权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0.3016%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本子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07:股票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
同意93,362,2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59%;反对1,25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23%;弃权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89,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237%;反对1,25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692%;弃权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70%。

本子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08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表决结果:
同意93,365,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95%;反对1,2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54%;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92,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473%;反对1,2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783%;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4%。

本子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0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
同意93,356,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93%;反对1,2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37%;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83,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8984%;反对1,2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617%;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8%。

本子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10:本次发行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
同意93,363,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76%;反对1,25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23%;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90,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819% 1,251,200
;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5.4692%;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9%。

本子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本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3,361,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53%;反对1,2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54%;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88,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019%;反对1,2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783%;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98%。

本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3,365,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88%;反对1,25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60%;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92,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255%;反对1,25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964%;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0.1781%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本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3,360,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39%;反对1,25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91%;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87,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547%;反对1,25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055%;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8%。

本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3,361,5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51%;反对1,25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60%;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88,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983%;反对1,25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964%;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0.3053%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本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3,365,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93%;反对1,2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83%;弃权1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9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400%;反对1,2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3312%;弃权1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8%。

本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3,358,5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20%;反对1,25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10%;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85,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9893%;反对1,25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5.7709% 6,600 400
的 ;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8%。

本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3,363,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70%;反对1,25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60%;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90,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637%;反对1,25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964%;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8%。

本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3,367,5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15%;反对1,25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33%;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本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委派黄露律师、林晨秋子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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